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财务数据被罚21.5万

2016-08-10 10: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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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8月10日讯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行为,被处以21.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王军作为该公司时任总经理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并处以4.3万元罚款。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6〕130号)显示,经查,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行为。2016年1月至3月期间,该公司虚列宣传用品费和广播电视互联网广告费。王军作为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违法事实,均有事实确认书、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认为,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处以21.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同时,决定对王军予以警告,并处以4.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此外,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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