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做引人误解的宣传被处罚5万元

2016-08-01 13: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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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1日讯 8月1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鲁保监罚〔2016〕33号行政处罚通告,对新华人寿济宁中支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通告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及时任新华人寿济宁中支续期销售人员李丽对保险条款内容做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依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认定其行为为违规行为。2016年7月25日,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新华人寿济宁中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李丽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李孟鹏(QN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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