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针对此前与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纠纷,久银控股(833998)再次发布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具体诉讼案件,是由久银控股与前员工方德生因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所引起。2014年4月8日,方德生由被久银控股聘任为并购基金业务部员工,双方签订3年固定期合同,2014年12月,经久银控股综合评估,认为方德生不适合继续任职,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申请人在一个月之内办理离职交接,并支付17379元作为补偿金。
对此,方德生表示拒绝,认为久银控股违反法律及签署的劳动合同,并提起诉讼。根据诉讼依据,八项合计金额为8179.30万元。截止本次公告前,法院并未做出任何判决,目前,该案仍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数据显示,2013年、2014年、2015年久银控股分别实现了1323.24万元、5325.08万元、1.48亿元的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983.93万元、2878.41万元、8101.93万元。
不难发现,方德生提出的诉讼金额与久银控股2015年的净利润相差无几,此前,久银控股董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诉讼金额显然不合理,公司利润就那么多,全公司还那么多人,业务好像都他一个人做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久银控股有关此次诉讼的第三份公告,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此次诉讼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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