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制度未取消 食盐价格将放开

2016-07-08 09:49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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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专营未取消 食盐价格将放开

明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7日,一场“加强食盐安全监管,打击制贩假盐专项整治行动”在成都拉开帷幕,市公安、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工商、质监等8个部门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据悉,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公布后,部分人对盐改方案产生误读,为了给盐改方案顺利实施铺好路,在动员大会上,市盐政相关负责人就“盐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同时为了净化食盐市场,全市将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食盐专营制度并未取消

今年5月初,国务院公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方案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重点推进内容,即: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盐改’在专营基础上引入了市场竞争因素,允许生产企业进入销售环节,销售企业可以跨区销售,但是食盐专营制度仍未取消,而一些人认为实施‘盐改’后就取消了专营制度,这是最大的误解。”市盐政市场稽查处处长仇兰成称,方案很明确,在坚持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盐业市场化发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99家食盐生产企业。而四川现有10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制盐能力达660万吨,2015年产销量约270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40%左右,年食盐消费量约80万吨,仅占产能的12%。“此次改革将直接普惠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

价格放开利于合理调整盐价

此次盐业体制改革还有一项内容,与广大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那就是“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实施“盐改”后,将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多年来,食盐销售定价都是实施的政府定价机制,不少消费者已习惯了食盐较为稳定的零售价格。现在,食盐定价权即将下放到企业,由企业结合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定价,那么,会不会导致食盐价格大幅上涨呢?对此,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成都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在定价权放开的同时也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各个企业之间会形成彼此的市场竞争关系,企业不可能把自己的盐产品定价太高,所以,放开定价权并不意味着会造成食盐价格上涨,制盐成本、食盐品质、供求状况以及合理利润将成为决定食盐价格的四大主要因素。

同时,相关市场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制盐企业产能明显过剩,盐业体制改革后,可以跨区域销售,新产品、高端食盐将进入各地市场,预计短期内各企业将以抢占外地市场为主要目标,食盐价格不但不会上涨,甚至还有可能降低抢占市场,待市场拓展到一定程度后,价格将逐步有所回调,但也会受到市场竞争因素的制约,价格波动不会太大,“从长期来看,食盐价格放开有利于市场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合理调整盐业商品价格,是对盐行业的长期规范发展的必要措施。”

7日,盐业成都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盐改”全国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所以相关细节问题的规定尚不完全明确。待全国的“盐改”实施细则出台后,我省也将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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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市经信委、发改委、公安局、卫计委、工商、质监、食药监、盐政8部门汇聚一起,举行了全市食盐安全监管的动员大会,全市严厉打击制贩假盐的专项整治行动由此而拉开了帷幕。此举旨在促进盐业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百姓食盐安全,营造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良好环境。会上,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盐政市场稽查处处长仇兰成介绍了我市当前食盐市场情况和盐业违法案件查处的总体情况以及成因分析。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四方面重点,包括对盐产品加工环节、运输环节、使用环节、经销环节的监管治理。在前期盐业市场整治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区域制贩假食盐发生地和重点治理环节,对涉嫌违规购用非食用盐非碘盐行为、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行为、产销不合格盐产品行为、涉嫌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以及“先照后证”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贩卖盐产品行为的发生场所、区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作检查。

此次行动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查获的盐业违法行为统一移送同级盐业主管机构按盐业法规处理,涉嫌经营食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将违法违规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实行市场禁入,起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

同时,市盐政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和投诉盐业违法行为,盐业执法部门将对举报投诉及时开展调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市级举报受理单位:成都市盐政市场稽查处;举报电话:(028)87333315。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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