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东安县支行贷款资金产生风险 支行行长蒋坤元遭罚(2)

2016-07-07 11: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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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号显示,曾海芳在农发行东安县支行担任客户经理期间,对该行贷款管理不到位等导致贷款资金产生风险的问题负直接责任。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永州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5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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