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农村信用社理事长因工作失职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年

2016-07-05 17: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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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5日讯 7月5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郴银监罚字〔201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时任桂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曹志军进行处罚。

资料显示,2016年1月7日,曹志军担任桂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期间,对该联社未严格执行库款管理等内控制度,导致挪用库款案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郴州监管分局处以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年的处分。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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