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平顶山分行一日两吃罚单 共计被罚40万元

2016-06-30 11:2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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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 6月30日,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平顶山分局发布平银监罚字〔2015〕1号、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农行平顶山分行贷后管理不严造成贷款资金被挪用以及向客户收取资金托管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问题进行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显示,农行平顶山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申松标。其中,平银监罚字〔2015〕1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农行平顶山分行因贷后管理不严造成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6条第5项,被平顶山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5年10月13日。

平银监罚字〔2015〕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农行平顶山分行向客户收取资金托管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50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73条,平顶山银监分局对农行平顶山分行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同样为201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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