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于6月30日停办的消息在微信里流传。
“重要通知:内部消息,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独生子女证,沒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就永远不办了,退出历史舞台,大伙相互转吿,这个文件是全国的,看到的请在你的朋友圈转发!”家住金沙学府的市民李女士看到消息后,让丈夫赶紧前往社区申领独生子女证。
李女士的女儿已经超过20岁,但独生子女证在搬家的时候丢了。“如果没有这个证,以后万一有相关政策出台,就享受不到了,得在这几天赶紧办好。”李女士还在微信朋友圈里提醒亲朋好友要抓紧去办理,过了月底就不给办了。
在下沙,有不少孩子爸妈和李女士一样,因为看了这条微信,急匆匆地跑去街道计生科办独生子女证。
不过,开发区卫计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里面的内容并不属实,是误传。“独生子女证不会在6月30日停办,开发区目前还未下发关于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知,在新的条例出台之前,一切依照原有规定。”
开发区卫计分局计生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2015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有相应规定,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新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新政策执行,之前的按照老办法继续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继续按规定获得扶助。”
而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因此,只要符合条件的夫妻,无论是6月30日之前还是以后均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4.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5.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申请材料】申请表、结婚证、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一寸照片各1张,申请表可到社区领取。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街道计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