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楼后规划是绿地 买房后楼后建起多层违建

2016-06-22 09:11 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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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保利业主:不拆就退房

新建的商业楼与业主的家一墙之隔。

保利·中央公园的业主集体讨说法。本组图片摄影 石天蛟

花近百万买了房子,楼后违法建筑挡光,这让上百位购买了保利·中央公园房子的业主十分堵心。

“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称北边楼后规划是一片104平方米的绿地,现在离我们居民楼距离这么近盖起了商务广场,我们有种被欺骗的感觉。”20日,业主杨先生说,他们希望开发商尽快拆除违建,否则就要退房。

购房时承诺的绿地变成楼

2015年上半年,业主张女士购买了保利·中央公园的一套住宅,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花了90多万元。买房后张女士就开始装修,可还没入住,她就发现楼后的“绿地”变了。

“今年3月底,我们小区B10栋和B11栋后面的绿地开始出现建筑工人,开始挖绿地打地基。”张女士说,开发商的行为让业主们很恼火,噪音大不说,施工灰尘让已经入住的居民无法开窗。

家住B10栋的业主刘先生说,目前楼后已经建起了写字楼和停车楼,把北侧的光全挡住了。为此事他们多次找到开发商沟通,但是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调查发现堵心建筑属违建

为了解真实情况,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西湖大路与东风大街交会处的保利·中央公园北面发现,原本临东风大街的小区被一片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挡住。在B11栋1单元1楼业主杨先生家记者发现,室内光线比较暗。

据记者了解,在建的建筑物是由吉林省华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合众国际商务广场。与小区北侧相隔19.8米的4号停车楼属于违法建筑,为此长春市规划局曾在今年4月份和5月份分别对此处建筑下发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记者在《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上看到,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建筑工程许可证》规定建设,未经城乡规划部门允许,属于擅自开工建设。“这处违建停车楼一直没有停工,甚至出现了24小时施工的情况,十分扰民。”杨先生说。

当日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4号停车楼仍有工人在施工。

华航地产承认违建事实

针对此处建筑,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长春高新区慧谷大厦吉林省华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华航地产前期部董树文经理接受了采访,面对业主提出的违建质疑,董经理表示合众国际商务广场是他们公司正在建设的一处地产项目,除了4号停车楼之外,广场内写字楼等建筑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4号楼确实缺少五证中的两证,目前我们正在补办。”董经理说。但对于违建正在施工的事实,董经理却表示,他们已经停止建设4号停车楼。

“之前商务广场开建的时候,曾贴出公示,业主们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建4号停车楼我们就更不同意了。他们不拆我们还会继续投诉。”业主王女士说。

开发规划图与实际不符

随后,王女士拿出一份她购买房屋时保利·中央公园的宣传彩页说,她买房时,保利地产介绍小区附近有万达商务综合体,还将通地铁,但是没有说小区北面将会建商务广场。记者看到在小区宣传彩页的规划图上,小区北面是一片绿地。

随后,记者来到保利·中央公园销售中心,在销售中心的沙盘上记者看到,小区北边的空地上,立着几处白色的模型,代表已经开工建设的合众国际商务广场。可面对这样的沙盘,王女士出示了她手机上的一张照片说,当年她买房时保留了销售中心当时提供给她的沙盘图片,和现在的沙盘不同,之前沙盘上小区北面是一片绿地。“当时售楼人员也口头承诺北面是距离小区50米左右的一片上百平方米的绿地。”王女士说。

随后,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该销售中心的售楼员,但其表示刚工作不久,不了解情况。

保利地产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21日15时左右,记者来到了该小区开发商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林语路的办公地点。

“我们认为保利地产当时的宣传和现在的实际情况不符,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要求尽快拆除违法建筑,否则大家要求退房。”业主刘女士拿出一份上百位业主联合签名书说,他们曾因为此事多次和保利地产沟通,要求他们遵守购房时承诺,还给业主一片绿地,但是一直没有任何回应。业主们提出退房要求,被保利地产拒绝了。面对这样的情况,业主们表示,如果保利地产不给业主一个说法,不拆除违建还绿地,他们将再次要求退房。

面对业主的质疑,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刘福志经理接待了业主,但是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律师:

因宣传引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对于此事,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表示,根据行政法原则“法律无授权即为侵权”,违法建筑应由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须依法定程序做出拆除决定并执行。

关于退房,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应该找到开发商违约行为后提出退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规定,开发商保利地产在宣传时对商品房后面的绿地进行了宣传,开发商的宣传单以及宣传规划图中对该绿地均有明确的图形作为参照,故在该房屋销售过程中,开发商的宣传应视为要约。

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一种重要的促销手段,因开发商在其发布的广告中夸大渲染,诱导买受人购买房屋而交房时往往又无法达到买受人的心理预期,因此引发纠纷,对此双方应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康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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