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建议形成统筹机构解决债务问题

2016-06-16 14:00 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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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底,中国债务总额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249%,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问题最突出,债务率高达131%。“去杠杆”已经成为摆在中国经济面前的一个最紧迫的议题。

6月15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表示,债务问题并非某个部门能够解决,需要统一的解决,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机构、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方略。并称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形成共识,需要形成一个统筹机构来解决债务问题,并朝着这一方向努力。

形成统筹机构解决债务问题

关于如何解决中国的债务问题,李扬认为,解决债务问题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考虑,并称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形成共识,需要形成一个统筹机构来解决债务问题,并朝着这一方向努力。

李扬指出,债务问题的核心是不良债务的问题。在资产负债表架构来看,债务对面是资产,所谓不良债务的问题对面是不良资产的问题,所以要和不良资产联系在一起。不良资产在实体经济中相对应的就是过剩产能、过多的库存,所以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解决债务水平过高和解决不良资产是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

他称,我们是从国家“总盘子”的角度讨论问题,看得很清楚,哪个地方少了,哪个地方多了,哪个地方不良、哪个地方优良,处理办法也必须是从这个层面做出才是对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处理债务问题至少和几个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

第一,处理债务问题要和处理不良资产联系在一起,债务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其中不良的部分。

第二,鉴于这些债务主要是企业的,尤其是国企的,处理债务问题要和国企改革密切结合。“我们注意到总书记、总理、监管当局都谈到企业改革问题。”他称。

第三,处理债务问题要和中国的市场化建设联系在一起,一定要用市场的手段。债务不良不是说它完全无法偿付。国际经验上被划为不良的,如果在市场上销售,大概55%,它不是等于零了,还有一些残值,那怎么定价就是个问题。我们过去把账面资产拿走,这不是市场化的办法,我们可以用市场化的办法处理。处理债务问题还可以动用国际投资者,现在很多国际投资者拿着巨额资金在看着中国,其实这是很大的重组机会,必须用市场手段。

第四,必须用法制手段,所有事情有法律依据,不能一纸文件甚至不要文件就处置了。所以关键是需要综合考虑、综合安排。

与此同时,李扬认为,解决债务问题需要形成一个统筹的机构。这一点目前国务院的一些部门经过讨论,已经逐步形成了共识。

“财政部可以考虑到政府债务,央企债务和融资平台债务,但广大企业的债务它管不着,中国的一行三会它也管不着。一行三会不可能全面掌握中国金融部门的问题,所以必须统一。现在这一点已经形成了共识,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安排,但我相信可能会有这样一种安排。”李扬说。

谨防恶意违约导致市场机制崩坏

就去年以来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李扬认为,债市违约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手段,是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阶段。但是,也要谨防恶意违约导致市场机制崩坏,违约要在合法的框架下展开。

截至2016年4月底,境内提示债券违约风险的发债主体已经接近40家,涉及债券超过50只,金额约为6000亿元。不仅如此,包括东北特钢、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中国铁路物资等国企、央企子公司也出现违约。中国的债券违约已经开始从小至大、从民企到国企蔓延。

李扬表示,信用违约恰恰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手段。它标志着中国的信用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阶段。

“我们的企业终于摆脱了对政府的依赖,它自己的信用在市场上表现出来,投资者开始用它的信用来衡量它。”他说。

不过,他同样强调,不能让违约变得一发不可收,要控制这个过程。尤其对一些恶意违约,违约之后可能重组,可能债转股。信用违约背后出现市场机制崩坏的情况是最坏的结果,所以对这个事情有关当局要高度重视,对于违约的事件要在合法框架下展开。

“既然市场已经开始逐渐地用自己的面目来显示,那么市场的法制架构就至关重要。所有的事情要依法进行、依法违约、依法清偿、依法破产。这样的话,信用违约的出现对中国市场发展来说是一个新的阶段,是个浴火重生的阶段。”李扬说。

债转股要坚持市场、法治原则

对于此前热议的“债转股”,李扬认为要谨慎使用,要坚持市场原则、法治原则,不能容忍僵尸企业、过剩产能苟延残喘。

“权威人士”上个月在《人民日报》刊登文章中指出,“不要动辄搞债转股。”这被认为是“债转股”风向的转变。

李扬表示,理论上说债转股是解决债务的办法之一,看怎么用。如果非市场化地运用,不在于法有据的框架下用,可能会产生灾难。

“我从去年开始参加了很多关于债转股或公开或内部的讨论,我觉得大家在面对这样一些问题,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研究部门都有很清晰、很坚定的看法,这一轮债转股一定要坚持市场原则、一定要坚持法治原则。这样债转股才会成为促进法治建设、促进市场化深入发展的因素,否则就是负面因素,这样的事情我们必须把它变成好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历次的中央经济工作会都反反复复强调了,应该落实这个精神来处理债转股问题。”李扬说。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作者:徐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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