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严格依法执行强制退市制度,要规范大股东行为。本栏认为,公司违法就该强制退市,各类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都应该零容忍。相反,因为业绩亏损而引发的退市,倒是可以视情况适当宽容。
一直以来,A股上市公司都是按照连续两年亏损ST、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连续四年亏损终止上市的制度来执行,财务造假、上市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反倒只是处罚了事,虽然还有投资者索赔的后续琐事,但有的上市公司一拖就是15年。造假成本之低可见一斑。
搞反了。公司业绩不好,有的是受到了宏观经济影响,有的是受到了行业景气度的拖累,例如中国远洋作为一家很有规模的央企,处于垄断地位,但就是因为全球经济滑坡,导致海运业务大幅萎缩,以致被*ST处理并险些退市。反倒是著名的造假企业万福生科、绿大地、银广夏等公司却丝毫没有退市的预期。
本栏认为,对于这些没有疑义的造假企业,应该自发现之日起立即停牌,然后由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联合出资按照两年之内的最高价格回购全部流通股,然后直接退市。而那些业绩连续三年亏损的公司,如果其财务报表都是真实的,也不必急着让它们退市,只要没有债权人要求破产清算,投资者又愿意交易它们,就让它们留在A股市场有何不可?一个净化的市场,不是不能容忍绩差股,而是不能容忍没有诚信的公司。
本栏强调两点,一是造假公司强制退市必须要配合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的高价回购制度,让他们把市场的流通股全部买走,否则被打板子的就不是造假者而是普通的中小投资者。他们没有参与造假,没有获得造假收益,相反还高价买入了股票,最后如果不能让他们回购这些造假股票,还要退市,岂不是很吃亏?
第二点是,允许连续多年亏损的公司不退市在香港股市运转得很好,亏损公司只要没有被要求破产,投资者愿意出价交易,就不要逼它们退市。没有了业绩退市压力,它们就不会在第二年一次亏个够,也不会在第三年疯狂出售资产、寻求政府补贴、向大股东直接索要赠予以便扭亏为盈,也就不会有暂停上市后为了能够恢复上市而容忍重组方漫天要价,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例如*ST创智,就是因为投资者认为重组方的条件过于苛刻,双方没能达成共识,最后*ST创智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否决了重组方案,以致*ST创智最终终止上市。
本栏非常赞成姜洋的观点,必须要严格依法执行强制退市制度,要规范大股东行为。因为A股市场上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与大股东密不可分;同时本栏也建议对纯粹业绩不佳的公司在退市层面网开一面,给它们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让它们能够渡过难关,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