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信托半年内两曝逾期兑付 投资者斥其尽调失职

2016-05-25 08:34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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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华鑫信托旗下“鑫津6号”因延期兑付再起风波。去年12月,该产品未如期兑付利息遭投诉。目前,公司仅针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了兑付,而机构投资者却未得到本息。机构投资者对于“区别对待”的问题表示不满,并指出其兑付问题根本原因是公司不尽职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11月,公司旗下一产品“华鑫4号” 就因1.6亿项目逾期3月未兑付而遭投资者投诉。

媒体报道,华鑫信托2016年利润总额目标不增反降,由去年的8亿元降至6亿元。公司也坦言,相比业内老牌的信托公司,公司发展起步晚、积累少,尚未真正建立核心竞争力。

“鑫津6号”被曝违约 投资者质疑尽调失职

据《投资者报》报道,“鑫津6号”是华鑫信托在2014年发行的产品,该产品融资方为熙正照明有限公司,共同债务人为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由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总额为2亿元,其中1亿元产品期限为1.5年,另1亿元期限为2年。

但凑巧的是华鑫信托于2014年11月向融资方放款,当年12月共同债务人嘉隆高科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及非法集资等一系列案件,被警方查处,公司账户被警方冻结。2015年1月25日,担保公司也出现了问题,因河北融投暴露大量违规担保,担保余额达500多亿,被河北建投托管,无法正常履行担保责任。融资方、担保方均出现了问题,致使华鑫信托不能按时归还利息及本金。

据媒体报道,投资者提供的“鑫津6号”《尽职调查报告》显示,嘉隆高科资产负债率为46.55% ,流动比率为1.15;速动比率0.9,利息保证倍数为10.25;华鑫信托据此认为该公司有较强的长短期偿债能力,长短期资金压力不大。但尽调报告另一组数据却显示:嘉隆高科一年内到期的表内短期借款共39笔,总额17.0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4.2亿元。二者合计21.22亿元。而嘉隆高科2013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仅26亿元。可见其债务压力,如果扣除银行承诺汇票和短期借款外,容易出现短期头寸不足的情况。

《担保法》及银监会相关规定,担保公司单一客户在保余额不能超过该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尽职调查报告》显示,河北融投2013年净资产为43.6亿元。2013年嘉隆高科对外担保达10.66亿元。可见河北融投对嘉隆高科的担保余额已远超10%这一限制指标。不但如此,早在2014年7月媒体就报道河北融投所担保的项目如海沧资本等开始爆出违约,海沧资本前法人代表姜涛携款潜逃,同时河北融投并不履行代偿责任。

针对这些情况,投资者质疑《尽职调查报告》中数据出现明显风险,华鑫方面在尽职调查、投后管理、风险处置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鑫津6号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均面临破产,无力履约。

兑付结果现“两副面孔” 区别对待投资者?

经过多个月的维权,华鑫信托进行了刚性兑付,但仅仅针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了兑付。据《证券时报》报道,目前,不同期限的个人投资者已分两批得到了华鑫信托的兑付,共计金额1.64亿元,兑付价格是按本金加年化3%的收益。而机构投资者兑付问题仍悬而未决。华鑫信托新闻发言人称:“由于机构投资人的金额较大,第三方机构接受受益权的意愿并不积极。”华鑫信托并未透露机构投资人应得本息的具体数额。

一位不愿意透露公司名字的机构投资人在与信托公司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转而向银监会、信托业协会等监管机构、媒体寻找帮助。该人士指出:同一个信托产品到期,对投资者为什么采取区别对待?鑫津6号出现兑付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公司不尽职调查。

华鑫信托曾对媒体表示,根据规定,信托公司不能拿自有资金进行赔付,只能寻找第三方的受益权转让方,目前我们找到的第三方只愿意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受益权,由于机构投资人的金额比较大,他们并不愿意接受机构投资人的受益权。

对华鑫信托的说法,投资者并不认同:“因有确切证据显示,个人投资者的款项并不是从受让第三方收取,而是从信托专管账号支付。投资机构按信托合同规定权利查阅监管账户资料,华鑫信托拒不提供,信托资金的使用成了一个谜,我们认为很有可能是融资方己偿还了部分款项,只是被华鑫信托挪作偿付个人,而不是按信托合同进行同顺序兑付。”

对此,业内人士则表示:“和机构相比,自然人投资理念相对来说往往存在不理性的部分,不能对投资风险进行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在应对方面更容易采取非理性手段,使得事件扩大和发酵,对机构的声誉造成较大影响。”

“华鑫4号” 1.6亿逾期3月未兑付

华鑫信托旗下产品被曝兑付纠纷不止一次。据经济导报报道,2015年11月初,华鑫信托由于旗下一款名为“华鑫4号”被曝出兑付延期,引发业界关注。资料显示,华鑫4号产品类型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时间为2013年8月6日,期限为24个月,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2亿元。

据第一财经日报,原应于2015年8月6日到期还款1.746亿元,因融资方无法正常还本付息,信托计划被延期三个月至11月6日到期,且信托公司提出将延期期限内投资人收益率由8.2%/年提高至10.2%/年。2015年11月6日,由于融资方经营困难,该项目不能按期兑付,仍欠付1.626亿元。

据《北京商报》,作为深陷兑付漩涡的一方,华鑫信托起初态度并不明确。在其《华鑫深陷“兑付门”,广发承认代销》一文中曾披露,一位行政部门人士以“华鑫四号”指代不明为由表示公司仍在排查,但公司另两位同事却在同一天直接否认,表示“华鑫四号”不是华鑫信托发行的产品。

随着媒体曝光和质疑,华鑫信托开始转变口风。11月16日下午,华鑫信托对该产品发布公告,表示已成立领导协调小组,由公司高管带领业务部门正在全力催收企业欠款。该公告还表示,华鑫信托与广发银行、还款义务人等各方正协商解决方案。

11月24日,广发银行发布公告称,“截至11月23日,由我行代销的华鑫4号信托产品已本息全额兑付投资人”。至此这一引发各方广泛讨论的信托产品终于平安落地。而其中关于银行代销方面的职责问题,却仍旧值得思考。

2016年利润总额目标不增反降

据《证券时报》报道,相比业内老牌的信托公司,公司发展起步晚、积累少,尚未真正建立核心竞争力。影响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五方面。一是市场敏感度不高,公司创新型、有竞争力的产品亟待加强;二是体制机制还需优化,市场化程度有待加强;三是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措施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四是财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营销服务手段还需要进一步丰富,财富管理职能还比较单一,转型方向还不够清晰;五是自主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公司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末,华鑫信托净资本22亿元,管理资产总规模175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6亿元,净利润5.5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华鑫信托资产减值损失由2014年的441.71万元,陡增至2015年的4.2亿元,同比大增9402.43%。

华鑫信托2016年利润总额目标不增反降,由去年的8亿元降至6亿元。据悉,华鑫信托以发展能源和基础产业信托业务为核心。2015年,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中,资金主要投向工商企业,占比为53.73%。

随着债券风险事件不断暴露,华鑫信托曾表示,今年或将对工商企业融资类产品有所收缩。投资者是否应该尽量避免工商企业融资类信托计划?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对记者称:“应多维度来看,如融资方实力、还款来源、抵押物、质押物变现能力等。但是,该类产品的确需要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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