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职人员宴请人均费用不得超168元人民币

2016-05-13 10:21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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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公职人员宴请人均费用 不得超过168元人民币

韩国反腐败法定于13日进入公示期,向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征集意见。根据该法律,公职人员接受宴请人均费用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68元人民币),喜丧金等人情往来费用不得超过10万韩元(约合560元人民币),过节期间收受礼物价格不得超过5万韩元(约合280元人民币)。

韩国媒体报道称,韩国全国预计将有300多万人受到这项法律约束,包括中央和地方所有公职人员、国企职员、公立学校教职员工、媒体从业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等。

负责制订该法律的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同时对公职人员外出讲课费用作出规定。公务员中,部长级、次官级、四级以上公务员的授课费用上限分别为每小时50万韩元(约合2800元人民币)、40万韩元(约合2240元人民币)和30万韩元(约合1680元人民币)。大学教授和媒体从业人员等每小时则最高可以收取100万韩元(约合5600元人民币)。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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