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殴打老婆 民警“黄牌”警告

2016-04-07 11:15 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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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丈夫殴打老婆 民警“黄牌”警告

4月6日,开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对辖区一名打老婆的男子开出了当地的第一张“黄牌”警告。

据民警介绍,昨日下午,家住开阳县城关镇城西村某小区的吴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子张女士发生口角,随后吴某揪扯张女士的头发,并用巴掌对张女士的脸部进行殴打,不堪欺辱的张女士随即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因伤情较为轻微,且顾及家庭和睦及子女抚养问题,张女士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其丈夫吴某时考虑家庭的具体情况。

民警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当场对吴某出具了一份告诫书。

民警当场告知吴某,此份告诫书即是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殴打妻子的“黄牌”警告,如果吴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警提醒广大经常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相关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侯川川)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