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也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2016-04-06 09:51 首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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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也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咨询问题】

劳动者李某为本市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2012年7月入职该公司,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五险一金,月薪为底薪2000加提成。近日公司发通知,让每个快递员都必须签《承包协议书》,将现在使用的车辆作价后由快递员买断,并且每月按送货区域的大小等综合情况向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剩余的送件费和揽件费归快递员个人所有,单位不再支付工资。李某认为,用人单位一直未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如果按单位要求自己承包,自己将无法接续工作,因此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

【解答内容】

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到社保机构为李某补缴社会保险,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和纠纷。

责任编辑:贾奕炜(QF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