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发生在去年10月1日的“北京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坍塌事故”曾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近日,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出炉”,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10月1日10时20分许,在大兴区北京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院内,5名作业人员拆除食堂隔断墙时,墙体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市安监局官网近日披露了这则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称,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采用掏掘方式对隔断墙实施拆除作业,导致墙体失稳坍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此外,安全培训教育缺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发包管理不规范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调查显示,拆除施工负责人在拆除作业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未督促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拆除作业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作业;未向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现场巡视人员虽实施了安全检查,但在指出现场作业人员未配戴安全帽的问题后,未进一步督促整改。
此外,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在对拆除作业项目发包过程中,未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安全协议;未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致使不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承揽该拆除作业项目。
事故调查组认为,拆除施工负责人邵留起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现场拆除作业人员王根红,采用掏掘方式对隔断墙实施拆除作业致使墙体坍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对2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永林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给予其上一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党纪处分。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阎恒庆被记大过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党纪处分。此外,古船福兴食品有限公司被给予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