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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塌了砸伤邻居 建筑商被判赔近4万

2016-03-08 10:22

来源标题:阳台塌了砸伤邻居 建筑商被判赔近4万

楼上的阳台突然塌了砸伤楼下邻居,大风将楼上的热水器刮落下来砸伤了路人……伤者的损失都应该由谁来赔偿?3月7日,沈阳基层法院发布有关案例,给伤者的维权提供极好的借鉴。

三楼阳台垮塌砸伤邻居

沈阳青年小于家住铁西区贵和街60号二楼。2014年8月24日13时许,小于正在修年久老化的窗框时,突然三楼邻居家的阳台整体垮塌掉了下来。

小于的头和脚被垮塌下来的阳台砸伤,经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诊断为跖骨骨折、头皮挫伤。小于住院治疗16天,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沈阳房产局委托相关部门对阳台坍塌原因进行鉴定。2014年12月30日,相关部门作出鉴定,认为该工程在当年建楼施工时,施工单位错将3楼居民家阳台悬挑板上部的纵向受力钢筋布置到了悬挑板底部,导致悬挑板丧失承重而造成坍塌。

因赔偿一直没有谈妥,小于将三楼邻居、居民楼建筑单位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管理单位铁西区房产局一起起诉到铁西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建筑商赔偿伤者近4万

3楼邻居称,自己没有过错,造成阳台垮塌原因已经鉴定,应由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铁西区房产局作为管理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铁西区房产局辩称,经鉴定导致阳台坠落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质量问题,与自己无关。另外,阳台坠落与小于拆除阳台有关,其自身也有责任。同时,三楼业主擅自对阳台进行封闭施工加重了阳台承重力,也是造成阳台坠落原因。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辩称,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应由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既不是所有人、管理人,也非涉案房产的使用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三楼业主自行砖砌阳台围墙、安装沉重的塑钢门窗,私自将非保温的冷阳台改为保温阳台,增加阳台负荷,改变阳台设计结构,应对阳台的脱落承担责任。

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坍塌的阳台通过承重悬挑板、受力钢筋与楼体紧密的连接在一起,属于建筑物的一部分,阳台倒塌造成损害的,应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赔偿小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近4万元。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作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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