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建行电商平台回应售假事件

2016-03-04 08:41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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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工行建行电商平台回应售假事件

针对央视财经频道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商城销售假珠宝的报道,3月3日两家银行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称已第一时间处理此事,下一步将会同权威机构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将对商户进行严厉处罚,责成其赔偿客户损失。

近日,央视《3·15在行动》特别节目曝光工行、建行电商平台售假一事。

央视报道称,消费者吴先生在工行融e购商城购买了一款吊坠,宣传说有翡翠,冰种,翡翠透明度三分之一,色泽也特别好;戒托有18克白金,925银,伴有锆石。吴先生收到吊坠后感觉做工粗糙,随即送到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发现,该产品的白金全部为银冒充,天然锆石检测出来是合成立方氧化锆。

同时央视报道指出,融e购虚假宣传山茶油、宋茗安吉白茶等饮品,宣传称山茶油包治百病,宋茗安吉白茶预防心脑血管病、癌症等。

报道还指出,消费者张女士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为女儿购买了一件1076元足金镶锆石的挂件,后经机构检测发现锆石竟是玻璃。

工行融e购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已第一时间对相关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将会同权威机构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对商户严厉处罚,责成其对客户予以及时赔偿。

之后,建行善融商务电商平台负责人回应称,已于第一时间和商户取得联系,正在对事件进行核实。下一步将会同权威机构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将对商户进行严厉处罚,责成其按照规定赔偿客户损失。

对于备受质疑的商户资格认定和商品发布方面,建行善融商务电商平台负责人解释称,在商户准入方面,建行依据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入驻商户及商品严格管理,特别是珠宝类产品要求更为严格;在商品发布方面,平台要求商户须提交品牌授权文件方可发布商品,商品经过审核才可以上架。

>>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马炜娜对记者表示,消法44条有明确规定,电商平台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户的正确名称和联系方式,只要能联系找到商户,电商平台无需承担责任。如果不能提供商户的联系方式,则平台要承担责任。

至于消费者维权方面,司马炜娜表示,按照规定,除了特殊性质外,网络销售的产品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向消协主张权利。如果遭遇虚假宣传的话,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此外,报道中提及的珠宝,如果经过第三方鉴定,与描述不符合的话,确定不是宝石类,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消费时要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适当保留相关网购信息,以便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余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