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住宅能用配偶公积金还贷么

2016-02-22 10:01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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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婚前购买的住宅能用配偶公积金还贷么

李先生来电咨询:房子是我婚前购买的,只登记了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爱人名下有公积金,能提用她的公积金来还贷么?

本报热线:李先生于2012年贷款40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当时没有公积金,李先生承担的贷款均为商业贷款。2015年,李先生与女友登记结婚。婚后,李先生的爱人入职肥东一事业单位,每月享受公积金待遇。考虑到生活成本,李先生与爱人打算利用公积金来分担部分贷款。

就李先生的问题,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李先生能提用爱人的公积金还贷。所需具体材料如下: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黄山卡、结婚证、借款合同及还贷证明。 本报记者 郑静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