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单位遇上私产 博弈12年难协调

2016-02-15 11:08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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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文保单位遇上私产 博弈12年难协调

2000年,宜宾中糖酒业公司出资360万元,从政府手中受让宜宾中心城区历史建筑滇南馆(云南会馆)的3200余平方米土地;2002年,滇南馆成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私人产权地一下子成了文物保护单位,围绕私人产权的保护和文物保护的矛盾就此展开……博弈12年,至今没有结果。

滇南馆历经百年风雨,现在多处可见杂草和残垣断壁,维修保护已迫在眉睫,但因土地存在产权纠纷,文保部门倍感无力;而企业所有的土地上因有不可移动文物,众人眼里的“黄金宝地”变成了烫手山芋,用不了也卖不脱,十分尴尬。

专家意见

政府可以收回土地 应给企业适当补偿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认为,法律规定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政府因文物保护而回购土地是公益行为,不能和商业行为等同。但是,政府因回购企业的土地导致企业蒙受了损失,应该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补偿。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后沈冬军认为,政府出于保护文物的目的,可以把该宗出让土地收回。但政府方面不适用征收,企业方面也不应主张市场价。“双方可共同确定评估机构慎重地进行评估,政府按评估价进行回购,企业也能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

难利用

商业开发遭遇土地冻结

宜宾滇南馆始建于清光绪七年(1881年),历经24年、耗资二百多万两白银,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全部竣工。滇南馆总占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7000余平方米,有着“西南第一馆”的美誉。因滇南馆具有历史价值、美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2002年被宜宾市政府列为宜宾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复杂的是,滇南馆脚下的部分土地,竟是四川宜宾中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私产。《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同时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文保单位遇上私产,冲突由此而来。

“新中国成立后滇南馆被收归政府所有。”中糖酒业总经理杨月华说,人民政府在滇南馆设立国营宜宾地区糖酒公司和国营宜宾地区食品公司,糖酒公司共占了4000多平方米。2000年,国营的糖酒公司改制为四川宜宾市中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政府将滇南馆内土地3212.50平方米以359.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糖酒业。杨月华说,中糖公司受让时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证书上载明的终止日期是2040年11月底。

滇南馆位于宜宾旧城核心区,中糖公司在受让滇南馆土地时,就打起了该宗地商业开发的如意算盘,准备盖商业大楼让企业翻盘。然而此时,中糖酒业被国土部门告知滇南馆是文物,土地被冻结。中糖酒业手里的土地成了烫手山芋,既不能开发,又不能转手套现。“前几年很多开发商有意购买该宗地,后来大家都知道办不了手续,无人问津了。”杨月华说。

难协调

涉及私产修缮工程难推进

史料称,滇南馆“建筑群布局巧妙、形制宏伟”。爬上信义街一幢九层建筑,即可俯瞰滇南馆全貌,遗憾的是部分建筑已遭火毁,只留下废墟,另有部分青瓦屋顶被钢棚取代,显得不伦不类。建筑群中一个巨大的四合院里,有个圆穹顶形建筑完全荒废,房檩和瓦片间缠着五颜六色的塑料布。“滇南馆毁损已经非常严重,西跨院要垮完了。”宜宾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郭振痛心疾首。

“保护文物,修缮滇南馆,我们举双手赞成。但在修缮滇南馆之前,应该先解决公司和政府之间关于这块土地的问题。”杨月华说,拥有滇南馆土地产权的中糖酒业仍有54名在职职工,而职工楼有36户,均取得了房屋产权。杨月华认为,政府出资修缮保护滇南馆文物是好事,但拥有私产的职工可能会有不同意见,需要尊重和协调。宜宾文广新局副局长邹鸣琴也坦言,“如果中糖酒业及其职工不配合,修缮工程难以顺利推进。”

滇南馆日益破败,文物保护部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邹鸣琴多次带人前去文星楼和书楼调研。虽然土地产权纠纷仍存,但邹鸣琴的团队仍在抓紧制订两楼的修缮保护方案。

比邹鸣琴更着急的是杨月华。“滇南馆宗地,既不能用,又不能卖,公司左右为难。”在中糖职工们看来,只要按现在的市场价把土地卖掉,就可以清偿债务。2013年,在政府没有主动接洽的情况下,中糖酒业公司以文件形式向宜宾市商务局请示,再次请求解决土地资产等问题。但是,因为私产和文物保护的冲突难以协调,至今无结果。

难一致

政府、企业都不接受对方方案

梳理文物保护部门和中糖酒业在滇南馆上持续十多年的博弈发现,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核心原因是一个“钱”字。

2004年10月25日,宜宾市政府向经贸委批复:“中糖酒业公司改制时取得的走马街云南会馆宗地及其地面房产因属文物保护单位,不能开发利用。按照有关部门研究的一致意见,由政府原价回购。其中土地359.65万元,房产23万元,合计382.65万元。”宜宾市商务局综合信息科陶科长回忆,政府把钱都划到了经贸委账上,但中糖酒业和职工们不同意原价回购方案。中糖酒业则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政府按宗地当前的市场评估价进行回购;二是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政府拿出与之等价的土地来置换。

2011年,政府打算招商引资修缮,或因土地权属纠纷无人应招;2014年,宜宾市政协提案建议政府出资修缮,仍无一致意见。从拿到土地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15年,中糖酒业急于想把土地卖掉,但交易对象就只有政府一家,政府的方案企业又不接受,双方陷入持久博弈。截至今年,离滇南馆土地使用期限终止只剩下25年,中糖酒业愿意坐下来和政府谈判。

“当前解决滇南馆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搁置争议。”邹鸣琴认为,权属问题暂时不谈,既尊重历史,又面对现实,先把文物保护起来,再慢慢解决其他争议问题。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作者: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