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苏州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2015-12-30 15:58 扬子晚报
来源标题: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明年涨至1820元/月
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苏州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