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桂林银监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林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刘庆宇,该分行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桂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罚款人民币6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
千龙网北京1月2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桂林银监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林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刘庆宇,该分行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桂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罚款人民币6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