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发行人 被要求自查整改

2016-08-15 09:26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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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内各公司债券发行人下发通知,要求各公司债发行人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要求成立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的自查工作小组,编制自查工作底稿,并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上交,随后当地证监局将进行现场检查。

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仍是分头监管,分为央行主管的银行间市场债、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和证监会主管的公司债。公司债发展最晚,规模也相对最小。去年恰逢市场利率开始下行,债市走牛,公司债监管政策放松,公司债的发行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在今年经济下行背景下,债券违约事件明显增加,公司债券的风险正在加速积累和爆发。证监部门对公司债的此番自查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 财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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