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7年1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为进一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起草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总局指定邮箱,2月15日正式截止。

       “意见稿”提出,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这意味着:云南白药、速效救心丸要改名!据统计,我国有5000个中成药或将因名字“犯规”而面临改名命运。

制作:宗晓丽 李继业
2017-02-22 
“意见稿”明确规定,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如:名称中含“X0X”等字样;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一般不应含有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中药材人工制成品的名称应与天然品的名称有所区别,一般不应以“人工XX”命名。

另外规定,中成药命名名称不应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强力”、“速效”等,名称含有“御制”、“秘制”溢美之词,均被列入中成药名字“黑名单”。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规,有媒体记者通过查询发现约有5000多个药品涉嫌犯规。其中含“宝”字的中成药有694个、含“灵”字的2348个、含“精”字的675个、含“强力”字样的191个、含“速效”字样的33个、含“降糖”字样的178个、含“降压”字样的198个、含“降脂”字样的190个、含“消炎”字样的689个。

这就意味着,风油精、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桂林西瓜霜、同仁堂的秘制舒肝丸、马应龙痔疮膏等大众耳熟能详的中成药面临改名风波。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调,该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改名儿”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首先,企业担心自己经营多年的知名品牌将被国外同行注册。其次,改名将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成本。以云南白药为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表示,如果命名不能用地名,云南白药系列的7个剂型、7个产品都将受到影响。“假如云南白药需要改名,那么云南白药115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声誉、公众认知或将坍塌,预估损失将超过100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药企来说,更名后需要到当地食药监局重新注册,对于更名量大的企业而言,注册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各地收费价格不一样,少数省份不收费,大部分省份都是收费的。在北京一个产品就要交6600元。”该人士说,他所在的企业有35个产品或将涉及改名,光注册费就得23万余元。 

此外,改名意味着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小盒、纸箱、标签通通需要变更,无形中加大了成本。更令企业头痛的是,还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二次市场培育,让消费者知道更名后的产品就是原来用惯了的老药。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以前常用的某种药品改名,当然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消费者都有一定的思维惯性,中药必须全部改名也让不少消费者表示不太适应。此外,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类似“速效救心丸”、“风油精”这样的药名经过多年的试用,已经深入人心,一刀切的改名方式不可行。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立家认为:对中成药命名进行规范是必要的,“这是历史形成的问题。过去很多药名都是地方批准的,没有统一命名的规则。此外,不少中药虽然是一个名字,但实际上不是一个方子。” 

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认为:中国传统中药在命名时往往要把发明人、生产地、君药的名称等因素都考虑在内,如“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这是对发明人贡献的一种认可。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表示,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不宜一刀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说“一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老品牌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优秀代表和象征,具有世界影响力,需要区别对待。比如美国《巴伦周刊》就把云南白药列为了‘美国人必须知道的10个中国品牌’,云南白药一旦更名,其代表中国的品牌形象将无从谈起。” 

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王英表示,协会已于近日召开座谈会,组织会员企业认真讨论,将意见集中报送食药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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