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立家认为:对中成药命名进行规范是必要的,“这是历史形成的问题。过去很多药名都是地方批准的,没有统一命名的规则。此外,不少中药虽然是一个名字,但实际上不是一个方子。”
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认为:中国传统中药在命名时往往要把发明人、生产地、君药的名称等因素都考虑在内,如“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这是对发明人贡献的一种认可。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表示,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不宜一刀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说“一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老品牌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优秀代表和象征,具有世界影响力,需要区别对待。比如美国《巴伦周刊》就把云南白药列为了‘美国人必须知道的10个中国品牌’,云南白药一旦更名,其代表中国的品牌形象将无从谈起。”
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王英表示,协会已于近日召开座谈会,组织会员企业认真讨论,将意见集中报送食药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