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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金融12条”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复工复产

2020-04-03 09:56 人民网

来源标题:北京发布“金融12条”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复工复产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迎来政策支持。4月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金融监管局” )印发《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复工复产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小贷等地方金融组织加大监管支撑力度,适当放宽监管要求。

北京金融监管局要求北京市小贷、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8类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创新产品、下调费率,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行、产权交易市场等地方金融组织体量虽小,但更贴近中小微企业,服务方式灵活,”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小金融”可以实现“大作为”。”

记者看到,《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复工复产 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分为“优化政策服务,加大监管支撑力度”、“严控行业风险,推动稳健持续发展”及“主动担当作为,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三大方面,共计12条。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这12条措施旨在提高地方金融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有力支持北京市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减费让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措施》要求国有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年化综合实际利率原则上可下调5%-1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应当较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再担保公司相应降低再担保收费,对于单户500万以下小微业务执行优惠再担保费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对符合条件的承担抗击疫情工作的企业所发行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免收服务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免收发行服务费;降低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服务费率50%,降低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服务费率40%,降低现场簿记发行服务费20%。这些举措将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摆脱疫情影响。

坚守主业,结合自身优势加强金融服务

《措施》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坚守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初心,增加贷款或授信额度,灵活调整利率;融资租赁公司要发挥融资融物优势,对涉及防控医疗设备、医疗物资生产、重大技术改造、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方案;商业保理企业要发挥供应链融资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发挥资产盘活功能,通过多方联动,提供债务重组、流动性支持等金融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盘活不良资产。

加强保障,采取实际行动缓解企业困难

《措施》要求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首贷企业风险容忍度,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典当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逾期的当户,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对因疫情造成的客户逾期酌情予以优惠减免违约金和利息;商业保理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采取延长账期,减免相关费用等措施,缓解企业还款压力。

监管支撑,多举措优化政策服务

《措施》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对于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后,其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3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全市开展业务;对于稳健经营、各项监管指标良好、积极支持复工复产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风险可控、底层投资人可穿透的前提下,经审核同意可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融资。

据悉,下一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支撑和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金融机构履行金融企业责任,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金融力量。

作者:鲍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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