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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2019-09-06 09:19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P2P网贷将全面纳入征信系统

本报讯(记者 袁璐)伴随着P2P行业全面纳入征信系统,恶意逃废债将面临更严重后果。记者昨天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机构,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

近年来,P2P平台风险频发,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增多威胁平台安全运营,也给互金监管整治带来了不少困扰。为了加强失信惩戒,2018年监管部门就将已出险平台中失联或跑路的高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此次通知则明确了失信人筛选标准,进一步细化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

具体来看,筛选失信人的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P2P全面纳入征信,对出借人的权益是一种有效的保护。”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P2P纳入征信也可事前防范借款人不履约风险,“纳入征信颇具威慑力,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借款人因此有可能享受不到其他的社会服务。”

此外,为了保护被“套路贷”等市场乱象欺骗的当事人,通知强调,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对征信发生异议,信息主体人可以向征信机构或发生问题的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进一步投诉。”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这样解释。由此看,这项机制实质上也是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责任编辑:张静(QC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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