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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补助、津贴标准都涨了,这些收费标准都降了!

2019-08-10 15:59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这些补助、津贴标准都涨了,这些收费标准都降了!

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下调成品油价格、降低移动流量平均资费……

近期,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民生暖政,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起来了解!

1、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2、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民政部5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470.4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91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953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11.6%。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各地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到今年3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78.2万人,今年前3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86.1亿元,同比增长15.5%。

3、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0%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年底前,各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全部整合统一运行。

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对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来说,医药费用将报销更多。《通知》明确,新增筹资一方面用于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这些收费标准都降了

1、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9年8月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80元和70元。

2、推动移动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降低内地与港澳地区间流量漫游费,实现资费降低30%。

通过推广大流量套餐产品、降低老用户套餐外流量单价等方式,推动移动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以上。

减少在售套餐数量,2019年在售套餐数量较2018年底减少15%,鼓励电信企业在部分地区开展“业务单价+使用折扣”阶梯定价资费试点。

3、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决定自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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