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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山寨”食品再见!3000余公斤假冒伪劣食品被收缴

2019-03-06 10:5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6日讯 “营养抉线”“六个核桃乳”“康帅傅”“娃恰恰”“粤力粤饼干” “溜遛梅”……这些名字猛地一看似曾相识,仔细辨认过才发现,它们竟然都是“山寨”食品。这些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食品主要销售集散地是农村,时常在小超市、小卖部、集市中隐匿,影响着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幸福感、满意度。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自2018年12月开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公安局等6部门共同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千龙网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区域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校园周边等,重点检查对象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集市等,重点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整治: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假冒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的侵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来源渠道不明的畜禽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毛食品”;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白酒等。

自专项整治以来,市、区、街乡三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全市各相关单位迅速行动,深入农村地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联合执法检查,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实施集中收缴。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5万余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1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000余公斤。

在严格执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有关部门目前已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16次、宣传活动434次,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增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诚信经营意识、商标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在购买食品时不能只图便宜、不求质量、不讲食品安全,努力构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社会共治格局,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规范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同时,也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中来,积极举报维权,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孔祥妮(QO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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