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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点五部委联手发布指导意见 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2019-02-12 09:49 国际金融报

来源标题:锚点五部委联手发布指导意见 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2月11日,央行官网显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本次《指导意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短期内,突出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到2020年,要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中长期,突出目标的规划性和方向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实现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和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同时,《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充分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

对此,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指导意见》主要还是对过往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一个汇总及再强调,强调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于乡村,应该服务于乡村。”

“农村金融具有一定复杂性,该项金融服务应针对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的一个不同特点去提供能够让当地百姓真正触手可及、真正享受到的服务,不一定高端但需能够接地气,符合当地经济的发展需求,例如小额取现、日常生活的缴费代收、提供自助的设备等,应针对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特点来考量。”游春称,虽然将城乡资源配置实现均等化属于长期的目标,但无疑对百姓而言是一个利好政策。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马嘉辛)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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