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的,要立即无条件取消分支(代表)机构会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日前,民政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座谈会,民政部副部长、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指出,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立即采取措施清理规范收费行为。
詹成付表示,首先,在规范会费收取行为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的,要立即无条件取消分支(代表)机构会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要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每一档次会费的明确金额,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
同时,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要坚决停止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的行为;行业协会商会还要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此外,还要规范发展会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