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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业务再停12个月

2019-01-21 09:49 新浪财经

来源标题: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业务再停12个月

经过两次整改依然在内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基金销售业务继续暂停1年。这一行业少见的处罚出现在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公司。

近期,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浙江金观诚在整改期间存在关联方业务混同、风险不隔离、代销关联方发行的多个基金产品出现兑付风险并引发投资者群访等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情况,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这已经是浙江金观诚第三次收到暂停销售业务的监管处罚。去年5月份,因存在公开夸大宣传等问题,金观诚被暂停销售业务6个月,6个月过后,浙江证监局再出公告,责令公司继续整改,在验收通过之前,销售业务不得恢复。

金观诚基金销售业务

再停12个月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通知,浙江金观诚内控仍存重要问题、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风险,责令公司整改并暂停基金销售业务12个月。

浙江证监局表示,在整改期间,浙江金观诚存在与关联方业务混同、风险不隔离、代销的关联方发行的多个基金产品出现兑付风险并引发投资者群访等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情况,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仍存在重大问题、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公司在收到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2个月内,暂停从事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活动。暂停期间,如果公司完成整改要求,经过证监局的验收通过,可以提前解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金观诚成立于2012年9月,是金诚集团旗下针对客户基金理财投资需求的专业子公司,曾用名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3年1月获批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2017年10月公司更名为“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此前两次整改不到位

事实上,金观诚的基金销售业务在去年5月份便开始暂停了,至今已经经历了两次整改,均未能达到要求,这已经是浙江证监局发布的第三次对此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通知。

去年5月23日,浙江证监局便发布公告,称发现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借用关联方经营场地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公开夸大宣传等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认购和申购业务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后,景顺长城、安信基金、国泰基金、易方达基金等多家公募发布公告,称暂停金观诚办理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

6个月之后,浙江证监局在去年11月23日再发通知,称其整改不到位,基金销售业务继续暂停,需要公司在2018年12月7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验收通过之前不得恢复基金销售认购和申购业务。

如今,证监局再发通知,金观诚基金销售业务继续暂停,显然公司的二次整改依然未能达标。

曾公告称发展过快

致不合规现象

去年5月份浙江证监局处罚公告公布之后,浙江金观诚很快在“金诚财富”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说明公告。

公告称,自2018年4月24日浙江证监局来公司场检之后,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了工作汇报和相关资料的提交。并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给予的《 关于对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对此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称,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成立专项小组进行严格自查。对于《 决定》中所述“存在借用关联方经营场地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公开夸大宣传”等内部控制问题,经公司查实,确存在因公司发展过快,各板块人员和业务未隔离到位等不合规现象,同时个别员工无视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行为规范条例,夸大宣传等情况。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以上现象和相关人员做整改和严厉处罚。

但没想到,在整改期内金观诚依然状况不断,经营问题和风险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金销售业务继续被监管暂停。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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