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公布了关于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7号)。
决定显示,2018 年 7 月 25 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出《关于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雷蒙德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前对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雷蒙德未在规定时间内就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雷蒙德上述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八条的规定。陈双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雷蒙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陈双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