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雷蒙德因未及时对年报问询进行回复收监管警示函

2019-01-15 16:4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公布了关于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7号)。

决定显示,2018 年 7 月 25 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出《关于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雷蒙德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前对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雷蒙德未在规定时间内就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雷蒙德上述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八条的规定。陈双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雷蒙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陈双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