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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参股公司一部长受贿110万 多次向经销商索贿

2018-12-25 14:09 新浪

来源标题:东风汽车参股公司一部长受贿110万 多次向经销商索贿

新浪财经讯 12月24日消息,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创普汽车公司原销售部部长吴岩利用担任公司质量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汽车经销商党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09.75万,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5年。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12月20日,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持股55%,沃尔沃公司持股45%,系中外合资企业,东风创普汽车公司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15年,吴岩曾多次以急用资金为由,向多人索取贿赂。

2010年吴岩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杰力达公司(东风创普公司的零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党某索要10万元。

2014年3月,吴岩以其个人信用卡透支19万余元急需归还为由,要求易某帮其归还透支款,后易某帮吴岩归还该信用卡透支款19.8万元。

2015年5月,吴岩假借急需归还银行贷款的理由,向梅某索要50万元,梅某为感谢吴岩在担任东风创普公司销售部部长期间为其提供的帮助,向吴岩转款48.95万元。

此外,吴岩还多次收受汽车经销商贿赂。

2013年春节前,吴岩非法收受矽创公司(东风创普公司的汽车经销商)法定代表人郑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4年春节前,吴岩非法收受新盛桥公司(东风创普公司的汽车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万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2010年至2015年,吴岩利用担任东风创普公司质量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汽车经销商党某、万某、郑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09.75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汽车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7年9月2日,吴岩因涉嫌受贿罪,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月12日由该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对其执行逮捕,羁押于十堰市看守所。

2017年12月5日立案,2017年12月22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吴岩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09.75万元,属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违法所得109.75万元,上缴国库。(公司观察 文/恢恢)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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