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消息,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披露收购中环互联100%股权的具体细节。
12月17日,我爱我家直通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预案》称,公司拟向瑞融投资、刘持彬、刘持海等十九名中环互联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环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环互联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预案显示,报告期内,中环互联曾因经营上的违规行为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中环互联及其下属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并补充披露中环互联针对上述行政处罚的整改情况。
与此同时,中环互联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共 18 家,其中 16 家已经完成经纪机构备案。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标的资产下属 2 家公司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原因、进展和预计办理完毕的时间。并说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对标的资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是否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可能性及应对措施。
此外,截至半年报,上市公司共有直营连锁门店近 2700余家,拥有加盟门店500 余家,标的资产从2016年初的1000余家门店快速扩张至 2018 年10月末逾 2400 家门店。对于此次扩展,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并结合近几年来的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补充说明对标的资产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此外,预案显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为新余高新区瑞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持彬、刘持海、刘鹏、秦帅辉、马天佑、陈彬,全部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且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及现金承担中环互联相应部分的承诺业绩补偿责任。
对此,深交所要求我爱我家补充披露协兴投资等12名交易对手方不作业绩补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补偿义务不能覆盖补偿责任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未对补偿期限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相关内容进行约定的合理性,并要求我爱我家在设置业绩承诺补偿条款时,充分关注业绩承诺补偿的充分性和合理性,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