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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收关注函:员工持股遭强平被起诉 两年亏20亿

2018-12-05 10:57 新浪财经

来源标题:金龙机电收关注函:员工持股遭强平被起诉 两年亏20亿

新浪财经讯 12月4日,金龙机电(3.420, -0.03, -0.87%)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被长城证券(10.510, -0.29, -2.69%)起诉的相关事项。

11月29日,金龙机电披露《关于被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公告》,公司成立“成长1号”员工持股计划时,长城证券提供融资资金7350万元,并约定长城证券享有7350万元的固定利息收益。

因“成长1号”触及强制平仓线且金龙机电未能通过补缴资金等方式恢复协议约定的权益比率,长城证券已于2018年7月10日至24日期间将“成长1号”持有的你公司728万股股票强制平仓。由于平仓处置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长城证券向成长1号提供的融资本金以及固定收益,故长城证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龙机电支付相关融资本金差额、固定收益等,合计金额暂计4224.02万元,并要求金龙机电原董事长金绍平、金龙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各方与长城证券签订的关于“成长1号”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龙机电、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等需承担的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条款。

根据你公司2015年1月27日披露的《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长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显示,“员工持股计划的融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控股股东承担,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对融资本金及利息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成长1号”融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情况,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履约情况,是否存在相关方违约情形,若存在,相关方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最后,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协议条款、诉讼进展等情况详细说明前述诉讼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说明前述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了解,除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平之外,2018年以来,金龙集团已连续爆发多笔股票质押逾期违约事件。此后,金龙机电接连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金龙集团质押股票接连出现违约,涉及长城证券、东北证券(7.010, -0.06, -0.85%)、华创证券等。

截至2018年11月30日,金龙集团共持有金龙机电股份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4.95%,但99.98%处于质押状态,另外99.99%则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金龙机电2018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亏损4.5亿元,此后亏损态势扩大。2018年三季报显示,三季度净利下滑超600%,前三季度亏损15.54亿元。如果算上金龙机电在2017年亏损的4.18亿元,公司2年内的亏损已接近20亿元。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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