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0日讯 开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任务要求。北京市财政局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重要工作,以“首善标准,战略先行,强化落实,保障到位”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升资金统筹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保障工作,助力受援地打赢脱贫攻坚战。
做好金资保障
目前,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地区主要分布在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河北、湖北、河南等7个省区89个县级地区。2018年,北京市共安排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58.23亿元,由受援地负责使用,其中80%用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今年,为实现北京市扶贫协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的结对全覆盖,北京市大幅提高了对口帮扶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资金支持规模,从2017年的8.2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7.79亿元,并进一步制定了对两省区支持资金未来两年的增长计划,增幅将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财政收入增幅、封顶在6.5%确定。
加快资金拨付
为加强受援地资金统筹能力,避免资金闲置,北京市财政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减少拨付环节,加快拨付进度,将资金直接一次性拨付至受援地财政厅(局)或前方指挥部,纳入年初预算的帮扶资金于2月中旬全部拨付,年度中新增资金也于5月底前完成拨付。
规范资金管理
为规范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立项、批复、执行、监督、绩效全过程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同时,督促指导前方指挥部完善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确保资金安全
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建立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充分依托和发挥市扶贫援合办、前方指挥部的力量,通过自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开展智力援建
北京市财政局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对口援建,深度了解当地社情民意,监督对口支援项目落实,为对口支援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同时,做好湖北省十堰市财政系统来京培训工作,培训效果得到了十堰市财政局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