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北明)副董事长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从事短线交易,被四川证监局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应华江于2015年9月起任常山北明董事,2017年7月起任常山北明副董事长。应华江本人证券账户于2018年9月27日、28曰 两日内,以每股5. 52元至5. 66元的价格买入常山北明股票 4,580, 000股,成交金额为25, 742, 089. 20元,其中9月28 曰14点04分以5.66元/股的价格卖出50, 000股,成交金额为283, 000元。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 市公司董事不得从事短线交易的规。鉴于应华江买卖股票涉及的金额较小,并将违法所得主动上缴公司,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加强警示教育,决定对应华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