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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核心工艺将被淘汰? 最大客户上法院失信黑榜

2018-11-09 07:46 中国经济网

来源标题:苏州龙杰核心工艺将被淘汰? 最大客户上法院失信黑榜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0月30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龙杰”)IPO首发获得通过。苏州龙杰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973.50万股,保荐机构是国信证券。苏州龙杰拟募集资金5.00亿元,分别用于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是苏州龙杰第二次闯关IPO,据悉,苏州龙杰曾在2012年就申报了IPO,在2013年3月撤回申报。

2014年至2018年1至6月,苏州龙杰营业收入分别为13.31亿元、14.43亿元、12.07亿元、15.24亿元、8.0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65.68万元、1.76亿元、6397.76万元、1.35亿元、7583.28万元。

苏州龙杰预计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18亿元-13.39亿元,同比增长9.52%-20.36%;净利润为1.16亿元-1.28亿元,同比增长16.14%-27.34%。

本次,苏州龙杰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将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然而,报告期内,苏州龙杰进行了多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合计2.02亿元。

2014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5822.29万元、9233.96万元、6163.74万元、1.58亿元和7293.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2%、23.44%、17.43%、30.30%和12.32%。

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5500万元、6000万元、1.3亿元。

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5432.00万元、6009.83万元、1.45亿元、2.26亿元。

报告期内,苏州龙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58.85万元、1653.17万元、1282.92万元、663.13万元、632.4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1.15%、1.06%、0.44%、0.78%。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8.58次、89.82次、82.23次、156.59次、124.76次。苏州龙杰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3869.46万元、4817.23万元、1.39亿元和2.21亿元。

2014年至2018年6月,苏州龙杰存货分别为1.10亿元、1.74亿元、1.55亿元、1.43亿元、1.4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10%、44.14%、43.71%、27.49%、24.5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32次/年、8.07次/年、6.36次/年、8.43次/年、4.58次/年。苏州龙杰库存商品金额较大,分别为7679.25万元、1.22亿元、1.24亿元、1.06亿元和9571.94万元。

2014年至2018年1-6月,苏州龙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0.90%、20.49%、12.92%、16.56%和17.08%,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95%、20.51%、12.66%、16.50%和17.04%。

2015年至2018年1-6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聚酯纤维长丝产品毛利率均值为15.98%、18.38%、20.30%、20.61%。苏州龙杰2015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均值,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均值。

2016年,苏州龙杰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大跌23.70%。2015年至2018年1-6月,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1.38万元/吨、1.05万元/吨、1.26万元/吨、1.33万元/吨。

2014年至2018年6月,苏州龙杰负债总额分别为3.04亿元、2.32亿元、1.91亿元、2.01亿元和1.75亿元。苏州龙杰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00%、29.24%、26.61%、24.07%和19.79%,资产负债率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均值,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51.45%、47.16%、46.67%、43.49%。

苏州龙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8处房屋建筑物被抵押,拥有的土地使用权3宗,均已抵押。

报告期内,苏州龙杰关联方王建芳及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向苏州龙杰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131.09万元、70.99万元、182.57万元、106.14万元和34.10万元,分别占当期运输费用的比例为19.06%、10.95%、30.04%、19.20%和12.94%。

苏州龙杰还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的情形,银行将借款资金发放到公司账户后,公司在银行监管下将借款资金划转至龙杰投资账户,龙杰投资收到款项后较短时间内将借款资金重新划回至公司账户。

苏州龙杰的控制权也颇有故事。龙杰投资股东中持股比例最高的自然人股东为杨小芹,有15.13%,而她在苏州龙杰还有直接持股,比例为4.48%,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可达14.93%,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自然人股东。不过,当时披露的苏州龙杰实际控制人却是席文杰——也就是杨小芹的前夫。

在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苏州龙杰的实控人变为“席文杰及其女儿席靓”。此外,席文杰还和11名股东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最终,席文杰、席靓合计控制了苏州龙杰85.38%股份的表决权。而在公司里有持股数这么高的前妻股东,会不会对控制权产生影响呢?

据凤凰网报道,宁波宏湾家纺制品有限公司是苏州龙杰最大客户,同时也是第二大应收票据客户。宁波宏湾实际上包括三个公司,分别为宁波宏湾家纺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北纬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

天眼查资料显示,宁波北纬纺织品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并分别判决支付执行款719.41万元及利息,承担执行费63370.55元、支付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垫款本金美元277.28万元及利息。此外,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慈溪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宁波北纬纺织品有限公司6800万元资产。

北纬长毛绒公司董事长余万军也曾在北纬纺织品担任董事长,而北纬纺织品公司又是最高法公布的老赖。余万军与龙杰股份董事长席文杰同为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会员,先后担任第二、第三届人造毛皮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苏州龙杰募投项目介绍显示,此次募集近5亿元资金中,有3.97亿元将用于“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该项目将新增5万吨/年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主要为PTT纤维及复合纤维等。

从苏州龙杰进入PTT纤维领域的时长以及技术储备来看,苏州龙杰并不具备明显优势。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拥有63项专利、4项商标,但这些专利大多数与之前的重点产品系列相关,与PTT纤维系列相关的专利仅3项。

苏州龙杰的纤维产品销售均价,远远超过了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此招股书作出的解释是“不同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异”,也即苏州龙杰所采用的切片纺工艺,能够技术含量高、功能要求多、结构较为复杂的产品。

但苏州龙杰的切片纺工艺被同行视为正在被淘汰工艺。苏州龙杰公布的同行业代表性公司之一为新凤鸣,新凤鸣在其招股书中披露:近年来“采用切片纺工艺的企业开工率与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的企业开工率出现分化”,且“切片纺工艺能耗较高、生产稳定性不及熔体直纺工艺,熔体直纺工艺逐步取代切片纺工艺”。

另据新凤鸣招股书披露,“新凤鸣化纤原系新凤鸣下属的一家切片纺生产涤纶长丝的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上述实施范围内,为了响应政府改善城市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新凤鸣化纤停止了原有的涤纶长丝业务”。在环保检查日趋严格、高能耗行业被限制的环境下,采用切片纺工艺的苏州龙杰,未来是否将面临被强制淘汰的风险?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苏州龙杰证券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服饰家纺面料提供商拟上交所上市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龙杰”)一直专注于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产品由早期的仿真丝、仿棉等差别化品种逐渐发展到以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等为主的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产品,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产。

2014年至2018年1至6月,苏州龙杰营业收入分别为13.31亿元、14.43亿元、12.07亿元、15.24亿元、8.0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65.68万元、1.76亿元、6397.76万元、1.35亿元、7583.28万元。

苏州龙杰预计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18亿元-13.39亿元,同比增长9.52%-20.36%;净利润为1.16亿元-1.28亿元,同比增长16.14%-27.3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亿元-1.17亿元,同比增长15.83%-28.16%。

2016年,苏州龙杰员工人数大幅减少。报告期内,苏州龙杰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1148人、1598人、1214人、1283人、1309人。苏州龙杰称,主要系公司于2016年停止租赁长江塑化,分公司停止生产,公司员工人数变化与业务发展趋势一致。

苏州龙杰的控股股东为龙杰投资,持有公司69.06%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及其女儿席靓。席文杰为现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直接持有公司4.24%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14.33%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控制公司7.84%的股份和龙杰投资26.50%的股权。席靓为现任公司的证券部员工,其直接持有公司4.24%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14.33%的股权。截至今年8月24日招股说明书签署,席文杰、席靓通过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85.38%的股份。

席文杰,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1998年,历任中港集团工艺员、车间主任、生技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厂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至今,任龙杰投资执行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席靓,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公司证券部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在苏州龙杰2017年9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中,并未将席靓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此,发审委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苏州龙杰披露:(1)仅将席文杰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其原该配偶是否存在股权纠纷,其原配偶与其女儿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安排;(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出现变更情形,若无,请说明其依据;(4)请结合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说明席文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

手握1.3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募资5000万补充流动资金

苏州龙杰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973.50万股,保荐机构是国信证券。苏州龙杰拟募集资金5.00亿元,其中,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3.96亿元、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5366.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将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

苏州龙杰不差钱,报告期内,苏州龙杰进行了多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合计2.02亿元。

2014年5月,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2332.66万元。

2015年6月,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5197.18万元。

2016年6月,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9991.03万元。

2017年6月,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2676.09万元。

苏州龙杰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主要为银行存款。2014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5822.29万元、9233.96万元、6163.74万元、1.58亿元和7293.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2%、23.44%、17.43%、30.30%和12.32%。

苏州龙杰称,2016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较2015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2017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增长,现金净流入增加;2018年6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增加。

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5500万元、6000万元、1.3亿元。

与关联方存在不规范的资金往来

2018年8月10日,证监会公布了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包括曾经的关联方)是否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是否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3)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是否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表明确意见。

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接受关联方王建芳提供的货运服务,同时与关联方存在不规范的资金往来。请在招股说明书“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补充:(1)结合同类交易价格、占同类交易的比例等,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否仍将持续发生,是否影响公司利益。(2)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不规范的资金往来的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3)杨小芹、席靓等人的关联方是否属于公司关联方,是否已完整披露;公司关联方披露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隐性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5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3,234.53万元、17,892.04万元、20,667.65万元、4,449.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57%、12.49%、17.26%、16.03%,主要客户较为分散且变动较大。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补充:(1)按客户交易规模及数量,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客户及对应收入的情况,报告期新增及减少客户及对应收入的情况;(2)按具体业务类别、销售模式等,列示报告期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情况及其资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主要股东、主营业务、市场地位或经营规模等),并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3)主要客户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合理性,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1)对客户业务真实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核查的方式及范围、比例,客户经营情况及是否与采购规模相匹配等;(2)核查过程中是否发现存在异常客户的情形,如报告期新增、减少和交易金额长期较大等特点的主要客户是否存在资信不佳或与发行人具有关联关系,主要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形。

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5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88,894.38万元、76,590.38万元、70,346.64万元、18,951.53万元,占当期采购比例分别为88.81%、80.22%、87.76%、90.18%。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补充:(1)按供应商交易规模及数量,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供应商及对应采购的情况,报告期新增及减少供应商及对应采购支出的情况;(2)披露主要采购的类别及其采购数量、采购总额及单价变化情况,具体采购类别的价格是否与行业指数或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3)按具体采购类别等,报告期主要供应商及其变化的原因以及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变化的原因;对于具有报告期内新增的、交易金额长期较大等特点的主要供应商,请补充披露其成立时间、销售规模、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总销售金额的比例、发行人向其采购的价格与原供应商相比是否有变化。(4)发行人如何选定供应商,不同供应商如何定价及主要服务的市场价格情况,发行人采购价格变化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交易规模占供应商整体业务的关系,如收入占比、产品种类占比等,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依赖关系。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对主要供应商业务真实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文杰于2014年10月与配偶离婚,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约14%股权,双方之女持股约14%;席文杰近亲属席文亚和席建华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席文杰又与控股股东龙杰投资之股东中11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龙杰投资约41%的股权。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补充披露:(1)仅将席文杰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其原该配偶是否存在股权纠纷,其原配偶与其女儿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安排;(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出现变更情形,若无,请说明其依据;(4)请结合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说明席文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

2018年10月23日,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59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苏州龙杰提出如下问询:

报告期,发行人经营业绩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收入、利润、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2)仿麂皮纤维产品收入、利润、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仿麂皮纤维下游市场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主要产品量价及成本变化、上游PET切片和PTA价格变动、下游服装家纺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前次申报撤回原因,分析发行人是否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坚持切片纺工艺,专注于差别化纤维的研发与生产,在相应细分市场技术领先,居于行业前列。请发行人代表:(1)引用权威统计数据,清晰说明公司的行业地位;(2)说明在差别化纤维领域,发行人是否有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报告期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高、存货余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供应商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以及采购成本的稳定性;(3)供应商集中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原材料余额持续增长,特别是2018年上半年末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5)库存商品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滞销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法规内容、业务实质、生产工艺和流程的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各环节是否涉及重污染行业;(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发行人环保相关支出是否与经营规模、产能、排污量相匹配;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龙杰有限租赁经营集体资产是否已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收益分配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该等租赁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2)龙杰有限竞买破产资产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3)2007年7月中港特化厂改制及资产界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4)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确认文件是否已涵盖上述问题。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通过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

报告期内,苏州龙杰关联方王建芳及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向苏州龙杰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131.09万元、70.99万元、182.57万元、106.14万元和34.10万元,分别占当期运输费用的比例为19.06%、10.95%、30.04%、19.20%和12.94%。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龙杰对王建芳及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27万元、12.37万元、4.76万元和9.45万元。

根据公司与盛吉货运签订的《送货协议》,双方的货运服务将持续至2019年12月31日。到期后,公司将继续根据运输价格、服务时效性及服务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价选择运输服务提供商。

苏州龙杰还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的情形,银行将借款资金发放到公司账户后,公司在银行监管下将借款资金划转至龙杰投资账户,龙杰投资收到款项后较短时间内将借款资金重新划回至公司账户。截至2017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借款全部归还。

苏州龙杰称,由于公司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的货款具有小额、多次的特点,在使用贷款支付采购款等日常经营活动款项时,需银行审批,审批需要一定的审批程序及时间。

为了便捷、安全地使用银行贷款,公司按规定获得贷款授信额度后,在使用贷款资金时,公司在银行监督下将资金从贷款资金账户划转至龙杰投资,龙杰投资收到后再及时将全部款项转回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便于公司小额、多次付款。

苏州龙杰表示,2016年11月后,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贷款资金,不再与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截至2017年6月23日,公司通过龙杰投资受托支付的贷款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归还了本息,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未给相关贷款银行造成任何损失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

  2018年上半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至2.26亿

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5432.00万元、6009.83万元、1.45亿元、2.26亿元。

2014年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龙杰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476.81万元、1562.54万元、1192.60万元、608.67万元和560.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0%、3.97%、3.37%、1.17%和0.95%。

苏州龙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58.85万元、1653.17万元、1282.92万元、663.13万元、632.4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1.15%、1.06%、0.44%、0.78%。

苏州龙杰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8.58次、89.82次、82.23次、156.59次、124.76次。

苏州龙杰表示,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军品丝销售收入下降,公司给予该类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周转速度快。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其信用政策基本相符,信用政策执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龙杰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36.03万元、96.98万元、132.03万元、128.98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23%、7.56%、19.91%、20.39%。公司表示,2017年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大,主要系部分军品丝客户逾期。

报告期内,苏州龙杰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3869.46万元、4817.23万元、1.39亿元和2.21亿元。

苏州龙杰表示,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产品时,客户以票据方式结算的产品价格较银行转账高,2017年以来,票据贴现利率上升,客户根据市场及其自身情况,更多地选择以票据结算货款所致。

2015年至2018年1-6月,苏州龙杰各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金额分别为7.73亿元、4.03亿元、5.14亿元和1.96亿元,占各期应收票据减少金额的比重分别为86.72%、86.96%、82.43%和57.88%,到期托收的金额分别为1.18亿元、6050.62万元、1.10亿元和1.42亿元。

 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均值

2014年至2018年6月,苏州龙杰存货分别为1.10亿元、1.74亿元、1.55亿元、1.43亿元、1.4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10%、44.14%、43.71%、27.49%、24.59%。

2014年至2018年6月,苏州龙杰库存商品金额较大,占存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苏州龙杰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7679.25万元、1.22亿元、1.24亿元、1.06亿元和9571.94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69.61%、70.38%、79.91%、74.02%和65.74%。根据招股书,主要系公司产品品种较多,为保证及时交货,会保持一定量的库存商品。

据招股书,苏州龙杰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32次/年、8.07次/年、6.36次/年、8.43次/年、4.58次/年。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古纤道、海利得、尤夫股份较为接近,但明显低于行业均值。2015年至2018年1-6月,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1.03次/年、8.35次/年、9.55次/年、11.50次/年、5.41次/年。

毛利率不稳定连续两年低于行业均值

2014年至2018年1-6月,苏州龙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0.90%、20.49%、12.92%、16.56%和17.08%,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95%、20.51%、12.66%、16.50%和17.04%。

2015年至2018年1-6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聚酯纤维长丝产品毛利率均值为15.98%、18.38%、20.30%、20.61%。苏州龙杰2015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均值,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均值。

苏州龙杰称,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仿麂皮面料服饰的流行趋势消退、下游面料厂商2015年末的库存较多及供给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产品价格下降,其毛利率下降。

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近年来推出的毛利率较高的仿兔毛、羊毛等高仿/超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的市场需求旺盛,其销售收入及占比上升,以及仿麂皮纤维系列及其他类产品的毛利率回升。

2018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系PTT纤维的市场需求旺盛,其销售收入及占比上升,以及其他类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2016年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价格大跌23.70%

2015年至2018年1-6月,苏州龙杰仿麂皮纤维系列销售收入分别为6.86亿元、5.33亿元、5.19亿元、2.94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1%、44.49%、34.67%、37.05%。

2016年,苏州龙杰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大跌23.70%。2015年至2018年1-6月,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1.38万元/吨、1.05万元/吨、1.26万元/吨、1.33万元/吨。

苏州龙杰表示,2016年,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销售价格较2015年下降23.70%,主要原因系仿麂皮面料服饰的流行趋势自2015年四季度开始消退,下游面料厂商2015年末的库存较多,仿麂皮纤维的需求相对减少,以及该产品的市场供应增加。

 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

2014年至2018年6月,苏州龙杰负债总额分别为3.04亿元、2.32亿元、1.91亿元、2.01亿元和1.75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1.80亿元、9500.00万元、6500.00万元、4500.00万元和0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9.34%、47.78%、38.59%、23.71%和0%。

苏州龙杰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为3723.93万元、5770.59万元、3174.96万元、7628.54万元和8077.55万元。

苏州龙杰表示,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合作,以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开具的应付票据增加,应收票据背书相应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龙杰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00%、29.24%、26.61%、24.07%和19.79%,资产负债率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均值,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51.45%、47.16%、46.67%、43.49%。

 8处房产和3宗土地使用权被抵押

苏州龙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8处房屋建筑物被抵押,坐落于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总面积为161,628.05平方米。

苏州龙杰拥有土地使用权3宗,均已抵押,坐落于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面积合计为155,207.20平方米,账面净值为2148.61万元。

上述第1宗土地使用权于2018年5月14日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为苏州龙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的2018年沙洲(抵)字009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46亿元。

上述第2宗土地使用权于2016年4月26日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为苏州龙杰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农商行高抵字[2016]第(29013)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提供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410.78万元。

上述第3宗土地使用权于2015年9月29日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为苏州龙杰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的苏张家港(苏州龙杰)2015资产收益权001第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671.20万元。

 实控人前妻持股比例高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苏州龙杰的控制权颇有故事。

苏州龙杰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曾提到苏州龙杰的控股股东为龙杰投资。龙杰投资股东中持股比例最高的自然人股东为杨小芹,有15.13%,而她在苏州龙杰还有直接持股,比例为4.48%,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可达14.93%,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自然人股东。

不过,当时披露的苏州龙杰实际控制人却是席文杰——也就是杨小芹的前夫。原因是,虽然个人间接持股和直接持股数的合计比例低于杨小芹,但他与龙杰投资股东中的11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龙杰投资约41%的股权,因此可以控制龙杰投资,从而控制苏州龙杰。

对于这一点,在今年8月10日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曾要求公司就这一情况补充披露,席文杰作为实控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就股权结构说明其实际控制能力。另外,还要求披露席文杰与前妻杨小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

对此,在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苏州龙杰的实控人变为“席文杰及其女儿席靓”。此外,席文杰还和11名股东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最终,席文杰、席靓合计控制了苏州龙杰85.38%股份的表决权。

苏州龙杰实控人变动,图为第一份招股说明书中的情况(图片来源:公司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

苏州龙杰实控人变动,图为第二份招股说明书中的情况(图片来源: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

在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合计持股数比例最高的单个自然人杨小芹,从持股数比例来看就已经不如目前实控人——席家父女,更不要说还有一致行动人。而在公司里有持股数这么高的前妻股东,会不会对控制权产生影响呢?

苏州龙杰在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到:首先,杨小芹与席靓及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对公司股东大会没有控制力,且对苏州龙杰控股股东张家港龙杰投资有限公司也没有控制力;此外,杨小芹自苏州龙杰成立至今从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在公司的董事会层面和经营管理层面,杨小芹没有控制力,对公司经营决策不施加任何影响,未将杨小芹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或共同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第一大客户竟为老赖

据凤凰网报道,宁波宏湾家纺制品有限公司是苏州龙杰最大客户,同时也是第二大应收票据客户。今年上半年,龙杰股份共向宁波宏湾销售了3475.53万元的货物,占公司总销售额的4.3%。

宁波宏湾实际上包括三个公司,分别为宁波宏湾家纺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北纬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

天眼查资料显示,宁波北纬纺织品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并分别判决支付执行款719.41万元及利息,承担执行费63370.55元、支付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垫款本金美元277.28万元及利息。此外,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慈溪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宁波北纬纺织品有限公司6800万元资产。

北纬公司曾在2013年接受《纺织服装周刊》采访时谈到了环保,宣称斥资1600万元引进新技术,实现污水零排放及废水回用,实现了节能减排50%的目标。“我们的产能在扩大,但排污量却丝毫不增,公司的中水回用项目即将上马,上马后75%的废水可以进行中水回用……确保企业污水的零排放。”

然而,当年北纬公司的环保就亮了红灯。据宁波市环保局公布的2013年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参加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的606家企业中,39家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北纬公司位列其中。

宁波宏湾公布的年报显示,2016年公司仅给1个员工缴纳了社保,2017年也只有20个员工。作为龙杰股份的最大客户,公开渠道也查询不到宁波宏湾的任何生意纠纷。

据悉,宁波宏湾曾有一名潘姓行政人员,同时也是宁波北纬长毛绒公司的员工,北纬长毛绒公司董事长余万军也曾在北纬纺织品担任董事长,而北纬纺织品公司又是最高法公布的老赖。

余万军与龙杰股份董事长席文杰同为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会员,先后担任第二、第三届人造毛皮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募投项目PTT领域优势不明显

据投资时报报道,PTT纤维在1998年由壳牌公司率先实现商业化,杜邦公司亦随后制造出PTT纤维,并推出其纤维产品品牌SORONA。作为传统石油基纤维的最佳替代品,PTT纤维同时也获得中国政府大力扶持。但受制于技术发展,目前仅清华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的生产工艺实现了PTT纤维关键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最新报告显示,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展对PTT纤维及其核心原材料的研究,目前,PTT纤维合约市场规模达9万吨,主要供应厂商包括苏州龙杰、佳力高纤、中鲈科技(盛虹集团)、美景荣以及外资厂商晓星化纤、英威达等。

其中,苏州龙杰的PTT纤维系列产品在2015和2016年分别实现6413.36万元和8137.78万元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分别为4.48%和6.79%。这一状况自2017年出现些许变化。同年,其PTT纤维销售完成1.76亿元,占比升至11.74%,而2018年仅上半年即完成1.17亿元,占比进一步升至14.81%。报告期内,PTT纤维毛利率分别为22.97%、23.58%、23.40%和25.42%,呈上升趋势,且明显较仿鹿皮纤维和仿皮革纤维为高。

从整个PTT纤维行业来看,苏州龙杰2017年度销量为7582.62吨,约占8%的市场份额。

苏州龙杰募投项目介绍显示,此次募集近5亿元资金中,有3.97亿元将用于“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该项目将新增5万吨/年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主要为PTT纤维及复合纤维等。

不过从其进入PTT纤维领域的时长以及技术储备来看,苏州龙杰并不具备明显优势。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拥有63项专利、4项商标,但这些专利大多数与之前的重点产品系列相关,与PTT纤维系列相关的专利仅3项。

而PTT纤维作为新型聚酯纤维产业大力扶持的代表,已有不少企业开始加大投入力度,扩充生产线。2017年年初,与苏州龙杰同位于张家港的美景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就宣布启动“二十万吨/年PTT聚合纺丝一体化”项目。该公司声称已攻克生物法1,3-丙二醇的关键技术,实现了上述关键原料的生物制造,并实现了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如果国内公司在核心原料上取得技术上突破,并拓展至PTT纤维产业,将对包括苏州龙杰在内的相关企业带来价格和产能规模上的某种压力。

 产品工艺存在被强制淘汰风险?

据环球网报道,苏州龙杰的纤维产品销售均价,远远超过了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此招股书作出的解释是“不同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异”,也即苏州龙杰所采用的切片纺工艺,能够技术含量高、功能要求多、结构较为复杂的产品。

但是这种解释恐怕难以立足。据化工行业人士指出,无论是熔体直纺还是切片纺,最终形成的产品在性能方面差异并不大,在此基础上苏州龙杰的终端产品售价较同行业其他更具规模优势的公司还高出20%~40%,是缺乏行业合理性的。

更何况,苏州龙杰所采取的“切片纺工艺”,还属于高能耗的“落后技术”,未来被强制淘汰的风险极高。

苏州龙杰公布的同行业代表性公司之一为新凤鸣,新凤鸣在其招股书中披露:近年来“采用切片纺工艺的企业开工率与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的企业开工率出现分化”,且“切片纺工艺能耗较高、生产稳定性不及熔体直纺工艺,熔体直纺工艺逐步取代切片纺工艺”、“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年,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平均开工率为76.8%,采用切片纺工艺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平均开工率仅为34.1%。

从新凤鸣披露的信息来看,苏州龙杰所采取的“切片纺工艺”显然不像该公司自己所宣称的那样优秀,令人质疑苏州龙杰针对熔体直纺和自己所采用的切片纺工艺,存在虚假陈述。

另据新凤鸣招股书披露,“新凤鸣化纤原系新凤鸣下属的一家切片纺生产涤纶长丝的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上述实施范围内,为了响应政府改善城市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新凤鸣化纤停止了原有的涤纶长丝业务”。在环保检查日趋严格、高能耗行业被限制的环境下,采用切片纺工艺的苏州龙杰,未来是否将面临被强制淘汰的风险?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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