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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拍文件偷听收购信息 龙星化工董事长秘书内幕交易

2018-09-21 15:36 新浪财经

来源标题:密拍文件偷听收购信息 龙星化工董事长秘书内幕交易

龙星化工董事长秘书兰娇通过密拍收购文件、偷听收购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还涉嫌将内幕信息传递给他人并代为交易。9月19日,该案的一审判决在裁判文书网公布。

兰娇作为龙星化工董事长刘江山的秘书,具有进出董事长办公室的便利。2014年7月中旬,兰娇给刘江山整理文件时发现刘江山办公桌上的一份议案,拍照后存到了自己办公电脑里。之后,兰娇就筹集了家中所有的资金约有20万元,另外又谎称做翻斗车生意,向董事长刘江山借了60万元,都投入了股市。2014年11月17日左右,兰娇听到刘江山打电话时有停牌意向,在公司停牌前抛售了手头所有的股票,又筹集了一部分钱,全部买入了龙星化工股票。

内幕交易很快就受到的证监会注意,并从内幕知情人中查到了兰娇。根据统计,兰娇使用本人账户多次、累计买入“龙星化工”股票29.2万股,买入金额总计197.51万元,非法获利10.86万元。2015年7月9日,被告人兰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龙星化工原董事长刘江山证词

龙星化工原董事长刘江山证词

2018年4月,该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兰娇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还发现一起“案中案”行为。根据指控,从事珠宝生意的侯永丽,2014年9月委托被告人兰娇操作其个人账户大量买入“龙星化工”股票,非法获利人民币177.8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侯永丽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构成内幕交易罪。兰娇被捕同日,公安机关在沙河市诚鑫珠宝行将被告人侯永丽抓获。

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被告人侯永丽从网络得知龙某化工可能发生“重组、收购”信息的辩解。因证据不足,最终被告人侯永丽宣告无罪。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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