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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中介让用户用网贷交房租 如今破产没钱退押金

2018-08-24 09:28 华商报

来源标题:这家中介让用户用网贷交房租 如今破产没钱退押金

原标题:金融+长租公寓风险该咋防?

“长租公寓爆仓,一定比P2P爆雷更厉害。”日前,我爱我家前副总裁胡景晖关于长租公寓一语成谶。

8月20日,杭州的一家名为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家)的长租公寓公司宣布,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已停止运营,这起破产事件有如平地惊雷,牵起人们关于“金融+长租公寓”模式的警觉。

记者拨打鼎家所留的承接方咨询电话,均未有人接听,而鼎家的办公场所也早已人去楼空。鼎家破产,给其曾服务的业主和租户留下了一地鸡毛。

鼎家经营模式

“无本万利”

据租户顾先生介绍,当初租房时,鼎家曾许诺租客用押一付一的方式缴纳房租,但实际上是让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网络贷款。

租客们通过银行卡绑定一个名为“51返呗”(现更名为“爱上街”)的App一次性把租金付给了鼎家,再每月返还给贷款App相应的金额。如今,鼎家破产,租客不仅拿不到先行支付的押金,还依然要每月按时向“爱上街”还钱,而房东未收到鼎家应给的租金,一些房东已经准备收房。据了解,鼎家破产约有4000户租客受损,涉及的网贷平台有6家,其中“爱上街”是租客绑定最多的。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鼎家的经营模式本质是利用租客的信用,给自己提供扩张资金,对租赁公司本身而言可以说是“无本万利”。目前,许多其他中介机构也在使用这种方法作为支付方式,这种方式能加快企业资金的回笼。

没钱退押金

更没钱退房租

在破产通知发布后,鼎家一名负责人直接告诉租户:“没钱退押金,更没钱退房租。”目前,鼎家的租户及业主组成了大大小小的维权群,想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等途径挽回损失。

8月21日,鼎家的部分租户组成的维权小组来到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报案,同时也从法院打听到了关于鼎家破产的其他消息。鼎家注册地址是西湖区,而西湖区法院表示没有接到其破产申请。据记者查询,在鼎家负责人魏某某的名下还有28家公司。同时,有自称鼎家前员工的人士爆出,鼎家所谓的业务承接方极有可能就是该公司换了一个壳。

租户赶来维权

鼎家办公处已搬空

实际上,此前鼎家就因拖欠租金被传资金断裂,8月2日该公司负责人魏永锋曾发布公告称,其中有误会,望大家不要听信谣言。8月15日,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的业主和租户赶到鼎家办公处维权时,发现办公处已经被搬空,还在职的员工表示,公司处于这样的状态已经好几天。再接着,就迎来了一纸破产通知。受害者们发现,这一系列操作,竟与跑路前的P2P理财公司套路如出一辙。鼎家也并非人们所认知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传统意义上的黑中介,其发布的相关通稿里,显示其成立于2009年,截至2017年底已发展长租公寓超过5000间,并在今年2月份刚刚获得一笔千万级融资,投资方为浙江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位关注长租公寓市场的人士认为,长租公寓虽无罪,但是做生意的人中往往不缺心怀不轨之人。对于长租公寓模式,不能直接扼杀,但是在长租公寓企业一路高歌猛进的情形下,对于经营中的漏洞、黑洞,急需政府监管部门尽早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规制,并对相关从业者进行监管,防止新的金融骗局。 据《中国房地产报》

租客爆料

“这会不会是新的金融陷阱””

资金链断裂后租客无房可住还得还贷

有受害租户称面临交两份房租

昨日,华商报记者反复拨打鼎家公布的转签联系电话,要么是电话正在通话中,要么是无人接听。

记者梳理网络,发现网友“少壮不努力老大怪水逆”在微博上爆料称,今年2月,他用押一付一的方式在鼎家租了一套房子。鼎家中介告诉他办理押一付一需要下载一个叫“51返呗”的App,在App交房租。等一切流程办完之后,他却发现App扣了合同期内所有的房租,4700元/月×11个月=51700元,平台把这笔钱给了鼎家,而我一下子产生了5万多元的借款。8月2日鼎家宣布资金链断裂,但我们这些办理了分期的人分期协议还没有终止,我还有23500元的分期要还,需要每个月还贷。房东如果收不到房租就会收房,我们这些办理了分期的租户无房可住,但平台上的钱依旧要还。

他表示,当初租房时,鼎家曾许诺租客用押一付一的方式缴纳房租,实际上是让租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网络贷款,一次性贷款租期所有的金额,租客再每个月还贷。鼎家如果破产,房东要是收不到房租就会收房,而租客不仅无房可住还需要还贷。他怀疑鼎家和网络借贷平台的这种模式会不会是新的金融陷阱。他表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租房子住的朋友,千万别再中了中介圈套,不要相信中介提供的任何第三方App。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的局面是:鼎家破产,房东没收到租金;有的已付过租金的租客被房东赶出来了。有受害租户表示,当时真的没办法就想把贷款还完,结果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房东说和鼎家的合同作废,下个月房租直接支付给他,等于我们要交两份房租,损失快两万。

资金断链

租客称杭州鼎家租金低于房东委托价

有租客曾质疑“毕业季房租还能特价”

当初租房时,鼎家曾许诺租客押一付一的方式缴纳房租,实际上是让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网络贷款(P2P)。租客们一次性把租金付给鼎家。如今,鼎家停止运营,租客们拿不到先行支付的押金,还要每月按时向App还钱,而房东也未收到鼎家给的租金。

有多名租客称杭州鼎家的租金低于房东的委托价,基本上是市场价的7-8折。“他们这样操作,肯定会亏钱的。哪有出租的钱比租来的钱还要便宜的。”有租客吐槽说。

“当时7月份毕业季搞活动,市场价5600元/月的房子只需要4488元/月,我在想为什么毕业季房租还能特价,应该是有问题的。”说起这次租房,小许很懊悔,“当时押一付六,我们几个人一起付了半年的房租,现在刚住了一个月就出了这样的问题,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在调解过程中,一位自称杭州鼎家法务的工作人员说:“房东的房子租来了,按市场价找不到租客,又不能空置着,只能低价出租。大面积市场行情的预判出现失误,这才导致公司的资金链出现问题。” 华商报记者燕然

房租隐患

长租公寓爆仓风险从何而来?

“5000元一个月的房子7000元就收进来”

8月17日,我爱我家前副总裁胡景晖炮轰长租公寓哄抬租金价格,“以自如、蛋壳公寓为代表的长租公寓运营商,为了扩大规模,以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的20%–40%在争抢房源,人为抬高收房价格。”

胡景晖认为,长租公寓行业内部开启规模化赛跑的恶性竞争,他讽刺这样的做法导致了长租公寓并非面向消费者,而是面向投资人。“现在部分长租公寓不是冲着租客来的,是做给资本看的。资本要求你迅速扩大规模,那么运营商就会大量、恶意地收房,5000元钱一个月的房子,7000元钱就收进来了,这是隐患。”

租房作为刚需,需求量持续上升。长租公寓要满足需求,抢占市场,即通过融资扩大规模。除了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外,越来越多的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盘活住房租赁存量资产。租金收益权被转化成债权,租房摇身一变成了金融产品。金融研究员江瀚分析认为,房租市场的爆仓比P2P爆雷更加厉害。如果房租一直上涨,直到居民收入支撑不起房租,租房贷款还不上,就会引起风险。前车之鉴,就是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引发“次贷危机”。 据央广

律师说法

中介公司“无本万利”权利义务关系明显失衡

权利受到侵害的租户可起诉索赔

鼎家因资金链断裂停止运营,受害租客如何维权?昨日,华商报记者采访资深法学学者欧阳晨雨进行了法律解读。

资金运作有很大金融风险

华商报:您认为鼎家的资金为何会断裂?

欧阳晨雨:正常情况下,租户中介是信息中介,所有租金由租户交给房东,中介只负责拿中介费,也就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服务。但是,类似鼎家等长租公寓,诱导租户签下的是一份贷款合同,租户以个人信用做承诺,通过绑定身份证和银行卡获得了金融公司租金贷款。

但问题是,租户以App贷款的形式一次性将租金全部打给了中介,中介按季度给房东钱,租户逐月还给银行钱,同时还要支付一定“服务费”。鼎家等中介公司掌握的,一般是三个季度的资金,由此又可以挪用资金,撬动更多的房源,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当没有房源可套取现金的时候,资金就会断裂,存在很大金融风险。

执法部门应联合清理黑中介

华商报:国家管理部门应该如何防范这种新的金融风险?

欧阳晨雨:从顶层设计上来看,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设立标准规范,提高准入门槛。对于中介公司掌握的资金,必须明确使用范围,严禁不法挪用。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联合将黑中介等不法分子清理出市场。同时,应该加强预警宣传,告知公众此类金融风险的实质,及时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华商报:租户如何维权?

欧阳晨雨:在“金融+长租公寓”的创新模式下,房东和中介公司是租赁合同,中介公司和租户是转租赁合同,租户和金融公司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难看出,租户承担了贷款压力,付出了“服务费”,是受害者;作为中介公司,则通过转租合同,获得了腾挪资金,没有付出即有回报,是“空手套白狼”,其权利义务关系明显失衡,是典型的“无本万利”。

根据《合同法》,“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原承租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租客作为次承租人,负有腾退义务。但是,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当长租公寓爆仓,权利受到侵害的租客,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仍缴房租房东无权撵租户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也有权威律师建议:在租户仍在缴纳房租期间,房东无权赶走租户。房东应去法院起诉鼎家侵占租金,因为房租权益属于房东被鼎家非法侵占,顺序优先于破产清算。如果房东赶走租户,租户可去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期诉房东侵犯房客的使用权;即使房东和鼎家签订终止协议,如“鼎家无力支付房租,合同终止,房屋即日起由房东自行收回”,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租户和鼎家签订的协议在前,房东和中介的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

房东理应承担一定风险

华商报:在这样的事件中房东有无责任?

欧阳晨雨:当然,长租公寓爆仓,作为原出租人的房东,也有一定责任。根据《合同法》,承租人只有经原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东把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是明知中介会租给别人。在这种模式下,他们可以无需再判断租户户的信用程度,也避免了租户户赖账扯皮,一旦出了问题,得到了“红利”的房东,也就不能置身事外,理应承担一定风险。 华商报记者燕然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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