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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恒力年报与业绩预告偏差过大 董事长高小平等4高管被监管关注

2018-08-20 11:36 和讯网

来源标题:新日恒力年报与业绩预告偏差过大 董事长高小平等4高管被监管关注

8月17日,新日恒力(600165,股吧)因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偏差过大,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高小平等4位高管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处分。

经查明,2018 年 1 月 31 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日恒力”)披露 2017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 年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 万元-2300 万元之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 2017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00 万元-4200 万元之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23 万元。

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和业绩预测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预告的业绩与实际业绩状况出现偏差,差异金额为 1523 万元,差异幅度达 66.22%,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同时,公司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明显滞后。

此外,公司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称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之一系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处置金属制品相关资产收益有误,未考虑过渡期损益的归属问题,少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800 万元。但公司 5 月 23 日披露公告称,2017 年年报中披露的本期营业外收入中“处置金属制品业务过渡期损益”表述有误,修订为“处置金属制品业务收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际产生的损益为-1875 万元,由交易对方承担。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并非少计处置金属制品业务的过渡期损益,而是处置金属制品的业务收益,公司关于业绩更正的原因披露不准确,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综上,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审慎,且未及时更正,业绩更正原因前后披露不一致,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新日恒力及其时任董事长高小平、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瑞、董事会秘书赵丽莉、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宗义予以监管关注。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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