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8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对天津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监管公告显示,津通报关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1400 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并于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6 月 12 日,津通报关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津通报关未按照规定提前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即于 6 月 21 日自行向 2 名在册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0 万元(含税)。 2018 年 5 月,津通报关才补充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津通报关未及时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违反《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津通报关的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洪运书负有责任。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挂牌公司津通报关、李洪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