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保险销售误导花样百出 银保监会半年发11封警示函

2018-08-01 11:21 上海证券报

来源标题:保险销售误导花样百出 银保监会半年发11封警示函

⊙陈婷婷 ○编辑 陈羽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不仅屡禁不止,花样更是层出不穷。继“炒停”营销、夸大宣传等手段被一一揭露后,近日,银保监会的一封风险提示函暴露了一种新型销售误导模式——部分保险营销员瞄准“高考季”发布“大学入学要求考生有保障型保险交费记录”等不实信息,借机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据上证报梳理发现,这已是银保监会今年以来下发的第11封“警示函”,超过去年全年数量。

保险销售误导屡禁不止

近日,有保险营销员在朋友圈发布的一条信息牵动着很多学子和家长们的心。

“你知道吗?今年好多大学录取通知还有一条特殊的要求,就是孩子要有保障型保险交费三年以上的记录。保险正慢慢走向强制型!”不少人不禁质疑:难道还要带着保单上大学?

对此,7月30日,银保监会下发风险提示函提醒,在我国,学生购买商业保险没有此类强制性要求,大学生录取与保险交费记录挂钩是误导宣传。对于部分保险营销员所发布的上述不实信息,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保持警觉,切勿轻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保险营销员断章取义、曲解政策,甚至编造不实信息,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事实上,除了借道“高考”进行销售误导外,销售误导行为可谓是形式多样。今年以来的11封风险提示函涵盖的销售误导行为分别涉及“开门红”保险产品、互联网伪保险产品、在线平台“搭售”保险、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渠道产品、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等。

另有一组数据显示,人身险消费者投诉涉及人身保险11707件。其中,销售纠纷投诉4907件,占人身保险投诉总量的41.92%。

保险销售误导一直是行业顽疾。业内人士分析,产生销售误导与保险销售人员佣金模式的利益驱使、准入门槛不高、素质参差不齐等有关。

整治销售误导不手软:严处罚、严问责

监管整治销售误导从不手软。去年,原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明确“双录”规定,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今年6月,针对互联网平台上不规范的保险营销方式,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强化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全面治理保险销售误导。

同时,银保监会还主动开展相关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中的风险点,提示消费者相关注意事项,帮助保险消费者识别和防范销售误导行为,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坚持严监管强监管深监管要求,注重预防,强化惩戒,扎实推进整治市场乱象各项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治理力度。”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针对销售误导行为,监管除了严处罚外,还严加问责。近日,银保监会对2017年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考评排名靠后的10家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约谈,要求相关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限时整改。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