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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等13家险企接反洗钱20张罚单 身份识别是重灾区

2018-07-30 09:28 券商中国

反洗钱的监管风暴刚升级,保险业就再吃下今年以来的第20张罚单。

今天下午,中国人寿公告,近日收到央行罚单,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罚70万元。这并非保险业孤例。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对险企开出的反洗钱相关的罚单已至少达20张,涉及13家险企,罚金550.99万元。

从罚单数量来看,人保财险累计收到罚单6张,成为因此受罚次数最多的险企。中国人寿次之,收到3张罚单;从受罚金额看,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总额超百万(102万元)的罚单,成为单次受罚金额最多的险企。

就在3天前,央行刚刚升级反洗钱监管,同时发布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等4份关于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客户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识别管理等全流程反洗钱工作。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

今天下午(7月2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反洗罚决字〔2018〕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认定,中国人寿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寿被合计处以人民币70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表示,高度重视上述行政处罚所指出的问题,在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善反洗钱制度,建立了新一代反洗钱系统,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

此外,央行的上述行政处罚对中国人寿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中国人寿表示,今后将持续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受罚原因主要包括三项

中国人寿的受罚具有一定典型性,从行业看,主要受罚原因可归为三项: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工作。

这也是保险行业因反洗钱而受罚的普遍原因。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年实施,中国人寿是国内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试点公司之一,当时就在原保监会和央行的指导下,开展了反洗钱工作。原保监会官网发布文章称,中国人寿彼时从总公司、省公司到地市分公司层层落实,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不仅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还专门开发反洗钱信息报送系统,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保证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为保险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不过,从中国人寿上述公告内容看,直至2016年上半年,央行仍认为,中国人寿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而2016年是中国人寿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近第10个年头,接近10年的反洗钱仍被监管认为工作不到位,这一方面凸显了反洗钱工作的复杂;另一方面,整个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情况也可见一斑。

今年来至少13家险企受罚

事实上,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及央行在北京、重庆、南京、太原、西安、南昌、福州、郑州、济南、乌鲁木齐十个分支机构(营业管理部、分行或中心支行)对险企反洗钱不到位的罚单,就有20张,涉及13家险企,罚金550.99万元。

而央行的营业管理部、分行或中心支行级别的分支机构,一共有36个,保险业整体的受罚情况,可想而知。

在上述13家险企中,人保财险及其山西5个市级分公司收到了罚单,罚单数量共计6张,成为因此受罚次数最多的险企。中国人寿次之,收到3张罚单。

太平财险收到百万罚单

从受罚金额看,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罚金总额超百万(102万元)的罚单,成为单次受罚金额最多的险企。

根据央行泉州中心支行的处罚信息公示,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领了“泉银罚〔2018〕2号”罚单,央行泉州中心支行对其共有4项处罚,合计对机构罚款95万元、对3位责任人罚款7万元:

1、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45万元罚款。

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

3、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十三条规定履行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人民币7万元罚款。

央行升级反洗钱监管

7月26日,央行一口气发布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等4份关于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客户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识别管理等全流程强化反洗钱工作。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执法检查持续加强。2017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了170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61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约1.34亿元,“双罚”比例进一步提高。

另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继续对部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加大处罚力度,今年以来至少有6家券商因反洗钱不到位而被央行处罚,金融机构都在加强反洗钱工作管理。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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