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5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潘华枫,该分行存在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7日。
千龙网北京6月25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潘华枫,该分行存在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