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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工商分局约谈指导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 违规商品将全部下架

2018-06-08 17:01 千龙网

6月8日起,北京东城区电动自行车商户将不再销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外的产品,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车辆。图为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商品科副科长齐行涛为一商户说明违规商品的详细情况。

千龙网北京6月8日讯(记者郑雪) 从即日起,北京市东城区全部电动自行车商户将不再销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外的产品,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车辆,6月底前将主动下架所有违规电动自行车。对已售出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消费者要求退换时不得拒绝。

6月8日上午,“东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规范指导见面会”在北京东城工商分局举行。东城工商分局、东城区质监局、东城区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和东城区全部26家电动车经营销售主体代表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规范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商户经营行为,杜绝违规销售,营造东城区电动自行车市场良好消费环境。

东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规范指导见面会现场

会上,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执法协作科赵炳炬对近期出台的电动车经营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电动自行车新质量标准《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重要条款进行了阐述。

随后,东城工商分局向东城区全部2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制发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行政提示书》。明确要求并指导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合格证明、标签警示标识、厂家厂名厂址、中文说明、CCC认证标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不再销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不再销售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相关产品,不再销售无脚踏骑行功能、超重、超速、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东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并集体签订了《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从即日起不再销售违规电动车商品,在6月底前主动下架所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方便消费者查询所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范围,东城工商分局编制了专属二维码。图为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商品科副科长齐行涛在一商户店面为记者演示扫码查询过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迅猛,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便利。但电动自行车“轻摩化”,经销商家私自改装、更改限速装置等违规车辆问题也逐渐涌现。“违规电动车主要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赵炳炬说,这些违规车辆上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对此,东城工商分局已多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活动,督促经营主体自觉主动强化质量管理,合法合规经营。

北京市东城工商分局副局长杨念中指出,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整治和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经营主体在市场上获得长远发展的力量之源。双方应携手共同营造辖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起实现行业发展与市场和谐的双赢局面。

据悉,2018年1月份以来,东城工商分局已对辖区电动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多轮次执法检查,全面摸排核电动车实际经营销售主体,建立《2018年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主体台账》和《修车经营者销售电动自行车配件主体台账》,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和商品质量抽检,力求不留监管盲区和死角,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东城工商分局再次启动针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违规电动车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环节改装行为。图为被商户标注的“此车不销售,返回厂家”字样的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东城工商分局将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引导,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和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案件查办,立清立改,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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