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6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星创业”)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44 号)。
监管函显示,2018 年 1 月 31 日,华星创业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7,000 万元-7,500 万元。2018 年2 月 27 日,华星创业披露《2017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4.15 万元。4 月 24 日,华星创业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4.88 万元。华星创业业绩预告中净利润区间下限、业绩快报中预计的净利润与 2017年实际数据差异绝对值分别为 5,844.88 万元、5,860.72 万元,差异率分别为 43.80%、43.92%,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深交所指出,华星创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4 条、第 11.3.4 条和第 11.3.8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