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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真实、准确披露信息 智吃科技和董事长双双被采取自律监管

2018-05-25 09:5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25日讯 因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存在未真实、准确披露的情形,智吃科技和公司董事长近日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6 年 9 月,智吃科技实际控制人魏国强将其持有的北京云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食科技”)30%的股权转让给李海峰。经查明,李海峰系为魏国强代持云食科技前述 30%的股权。魏国强隐瞒了云食科技的股权代持事项,导致智吃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对云食科技披露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经参股的公司”,未真实披露魏国强持续参股云食科技的事实情况,未准确披露智吃科技与云食科技的关联关系以及实际控制人魏国强的对外投资情况。

智吃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智吃科技的前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公司董事长魏国强未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第 1.5 条的规定,对智吃科技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魏国强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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