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近日,浙江金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不配合专项检查的行为,其法定代表人徐黎云被浙江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近期,浙江证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在对浙江金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黎云接受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