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宏汽车保险销售存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等行为被处罚

2018-04-28 15: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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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4月28日讯 宁波保监局28日发布甬保监罚〔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鼎宏汽车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经查,鼎宏汽车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职超过规定期限的违法行为。2016年,鼎宏汽车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下辖云南安宁分公司、云南红河分公司等2家分支机构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时任公司负责人许继革为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八十二条,宁波保监局给予鼎宏汽车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2016年,鼎宏汽车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及下辖杭州分公司、云南分公司在代理销售车险过程中,向投保人、被保险人赠送油卡、购物卡和现金,累计赠送金额4374.79万元。时任公司负责人许继革为对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宁波保监局给予鼎宏汽车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